罗店镇集中开展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方案_街镇园区文件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罗店镇集中开展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 罗店镇 发布时间 202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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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街镇园区文件
  •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4-02-05
  • 发文字号: 宝罗府〔2024〕2号
  • 发文日期: 2024-02-05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罗店镇

为深刻吸取近期各地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事故教训,全力开展安全防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良好开局,我镇召开一季度安全工作会议布置集中开展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综合整治相关工作,并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印发《宝山区集中开展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宝安委会[2024]1号)要求,结合本镇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更好统筹发展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好水平,实施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防范各类有影响的事故险情,为全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分阶段开展综合整治,进一步巩固提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国务院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延伸考核巡查工作成效,及时排查隐患,整改整治一批安全问题隐患突出的区域场所,切实堵塞漏洞、消除风险,有效稳控安全形势,推动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新提升,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为全镇人民欢度春节以及全国和本市“两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为实现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良好开局打下坚实基础。

、工作安排

(一)排摸排查阶段即日起至2024年3月15日前,摸清底数、明晰责任,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问题隐患的区域场所即查即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10月15日前,全部上账、动态跟踪,针对安全问题隐患突出的区域场所实施集中攻坚综合整治。

(三)验收总结阶段2024年12月30日前,分级验收、闭环销号,健全完善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四、主要整治区域和场所

(一)主要整治区域

包括城乡结合区域、辖区交界区域(属地村与街镇交界、属地村与村交界、各类功能园区与属地村交界等)、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区域、农村经营性自建房集中连片区域等。

(二)主要整治场所

重点聚焦违法建筑、违法经营,多业态、多产权、多主体混合生产经营场所,特别是仓储与厂房合用场所以及产业聚集区、工业园区内一个标准厂房由多个企业合租合用的储存、生产共用场所(厂中厂、园中园),工业用地属性被改造作为公寓、仓库用途的厂房,各级国有、集体(特别是村属)企业所有存在改性和变更用途的厂房仓库,以及“九小”、“三合一”、专业市场、建材市场等场所。

五、整治的重点内容和要求

(一)重点整治内容

对上述重点区域场所全面开展安全风险排摸,重点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和消防责任体系、制度不完善不落实;建筑使用性质、用途不符合要求;存在“三合一”,违规设置办公室和员工宿舍;违规改建施工;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占用疏散通道;设施器材管理配备不到位等情况,以及“双瓶”(电动车电池、瓶装液化气钢瓶)使用管理,经营性自建房房屋质量、消防和燃气安全管理,冷库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重点环节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二)重点整治要求

相关单位要紧密结合辖区实际,在全面排查基础上,确定区域场所安全风险隐患等级,按照从高到低的原则,整治一批、改造一批、腾退一批、 拔点一批,从源头上解决违法用地审批、违章搭建、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历史安全欠账、易滋生安全隐患的深层次问题,以问题隐患有效治理和安全风险有效管控,更好服务我镇“美兰湖、创新药、乡村风”等重点工作。

六、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摒弃松劲、麻痹思想,切实加强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领导班子要落实“一岗双责” 要求,带头研究措施、蹲点包干,协调解决整治难度大、成因复杂的突出问题。属地是综合整治的实施主体,要通过组建专班、分片包干等方式落实工作力量,明确责任分工,组织全面排查,建立清单、全部上账。

(二)严密排查,明确整治目标。各单位要严密排查辖区风险隐患点位,既要注重面上覆盖,又要突出重点难点。要通过依法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区域场所,达到“拔点一个、震慑一片”的警示效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确保综合整治开展扎实有效,要配合镇“清障拔点”计划,按季度分解目标,明确责任单位,及时上报点位。

(三)落实责任,加强整治力度。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时时放心不下”责任感切实转化为一抓到底的执行力,切实压紧压实各级治理工作责任,综合整治的治理目标、治理任务、治理程序要可感受、可量化、可跟踪,抓细抓实产权人、承租方、转租方的安全管理责任,采取集中约谈、集中曝光等方式,倒逼各类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到位,确保治理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严格责任倒查工作机制,对明显存在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以及在综合整治中存在渎职、不作为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及时上报,形成长效管理。各单位要按照全部上账要求, 以区域场所为基本整治单位,以重大事故隐患为重点整治目标,  及时上报问题点位,推进综合整治进度,确保问题隐患及时消除。要利用好“网络+发现”机制,通过“社区通”、“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渠道的社会监督作用,实现长效综合整治,形成人人有序参与城市安全治理的良好氛围。镇应急管理中心也将综合整治情况作为年度督查检查、巡查考核的重点内容。

请各单位于2024年3月15日前,将第一阶段拟“清障拔点”清单(见附件)报送镇应急管理中心。后续综合整治情况分别于2024年10月15日前、12月30日前报送镇应急管理中心。

 

附件:2024年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综合整治“清障拔点”整治对象清单(第一阶段)

 

                                                                                        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人民政府

                                                                                                            20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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