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镇、园区统计部门:
为进一步夯实本区商贸业统计数据质量,及时为全区商贸业经济运行趋势判断等提供参考依据,根据《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开展贸易统计数据自查自纠的通知》(沪统字[2020]33号)的通知要求,现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附件:《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开展贸易统计数据自查自纠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统计局
2020年8月24日
各街道、镇、园区统计部门:
为进一步夯实本区商贸业统计数据质量,及时为全区商贸业经济运行趋势判断等提供参考依据,根据《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开展贸易统计数据自查自纠的通知》(沪统字[2020]33号)的通知要求,现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附件:《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开展贸易统计数据自查自纠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统计局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