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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宝山区国资委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国资委 发布时间 2022-08-19
【字号
  • 所属类目: 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重组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2-08-19
  • 发文字号: 宝国资委〔2022〕10号
  • 发文日期: 2022-08-19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国资委

各区管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和《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宝山区国资委决定自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系统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宝山区国资委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宝山区国资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和《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国资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排查和化解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区国资委决定自即日起,在全系统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统筹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坚持严字当头。各区管企业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按照要求严格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坚持问题导向。牢牢紧盯安全意识不强、安全责任不落实、风险预控体系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安全管控不严格等问题。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坚持目标导向。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企业复工复产安全风险防范、重要时段节点安全保障等为抓手,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总量,防范遏制复工复产事故大幅反弹和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大检查覆盖国资系统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和所有作业环节;重点检查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自营和出租出借场所、码头等重点行业领域;检查涉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特种设备、有限空间等重点部位;检查吊装、动火、登高、临时用电作业等重点作业环节;检查事故警示教育,深刻吸取各种典型事故教训,严查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检查重点分以下六个方面: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情况,突出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法定职责情况、企业贯彻落实全过程安全管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情况等。

(二)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制定复工复产安全工作方案、全员安全教育专题培训、安全技术交底等落实情况;从安全投入、组织管理、工程技术、人员管理、制度管理、操作规程、防护与应急处置等方面排查风险隐患和整改落实情况等。

(三)安全风险管控情况

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四)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企业日常安全巡查、自查、上级部门和其他执法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五)教育培训情况

重点检查新进职工是否按照三级教育要求进行安全培训,特殊岗位从业人员是否做到持证上岗;结合企业的安全实际情况,对职工是否每年进行再教育再培训并记入职工教育培训档案卡情况。

(六)应急管理情况

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三、阶段划分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主要分三个阶段。

(一)全面部署和自查阶段(即日起至9月底)

各区管企业及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坚持把自查工作贯穿大检查全过程,立即开展自查工作。自查过程中,要突出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

(二)集中整改阶段(10月至党的二十大召开前)

大检查期间要突出对安全生产任务重、重点行业领域和高风险企业的检查,注重抓好自查问题的整改。对于上级部门督查考核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对照问题清单和要求,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期限,逐条对账销号,对重点难点问题要盯住不放、切实整改到位。区国资委将加强跟踪督办,推进整改,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对问题整改不到位、整治工作不作为、不按时间节点推进、重大隐患久拖不改的,实施“一票否优”。

(三)“回头看”阶段(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

1、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的关键期,国务院安委会综合检查组和市安委会将对我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大检查工作情况开展“回头看”,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准备迎检工作,进一步巩固提升工作成效。

2、区国资委将对各区管企业和有关单位开展大检查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202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工作措施

各区管企业及有关单位一定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研究部署,深入一线检查,及时解除安全隐患。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工作实效

区国资委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小组,国资委主任(安委会主任)陆洪兴任组长,副主任陆凤宣任副组长;下设工作小组办公室,由综合业务科承担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确保此次大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二十大结束五天内各单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报送综合业务科。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现场检查

各区管企业及有关单位要坚持自查自纠与上级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深入开展大检查行动。公司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组织专业力量深入现场严督细查,及时掌握一手信息,真正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症结,真正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推动工作。

(三)强化标本兼治,形成制度成果

要抓住关键根本,向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聚焦发力,整顿和规范相结合,对大检查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研究对策,细化工作措施,做到检查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改善企业安全管理状况,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要在形成制度化成果上下功夫,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联系人:华  锋              

  话:56165849

电子邮箱:shbsgzw@163.com

 

 

                 上海市宝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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