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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商户复工复产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信息来源: 罗店镇 发布时间 2020-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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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0-02-07
  • 发文字号: 宝罗府〔2020〕17号
  • 发文日期: 2020-02-07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罗店镇

各单位: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随着职工陆续返岗,企业、商户陆续开工,生产经营和物流运输活动增多,人员流动增加,疫情防控工作面临一些新形势、新情况和严峻考验,根据罗店镇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要求,为确保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两不误,全力以赴抓好复工复产企业、商户疫情防控工作,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坚决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复工复产防疫准备措施

1、建立复工复产备案制度。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商户要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主要包括复工复产时间、返岗人员数量和来源、生产(营业)计划、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地、物流运输,以及疫情防控措施等内容,上报企业、商户所在地的村或公司备案。

2、健全企业、商户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复工复产企业、商户要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落实人员责任,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形成从企业、商户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横到边、纵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

3、严格返岗人员疫情核查。企业、商户要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详细掌握每名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春节假期出行信息,全面排查是否接触外省市及重点疫区来沪人员等情况,若有相关流行病学史(包括湖北等重点地区旅居史,曾与重点地区发热或呼吸道症状人员有接触史、曾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有接触史)的,必须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待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对其他地区返沪人员,建议执行隔离观察措施,待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建议企业采取错峰返岗措施,非关键岗位人员可延后返岗。

4、做好防护物资和人员配备。企业、商户要根据防疫需要,为职工配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并设置隔离室。有条件的企业、商户可购置防护服、护目镜、医疗器械等应急装备,配备必要的医护人员,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

5、全面开展厂区(营业场所)消毒。企业、商户复工复产前,要对厂区(营业场所)内生产(销售)、生活、办公区域进行全面环境卫生清理,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设施设备等部位要进行彻底消杀,保持良好通风,防止病毒传播蔓延,确保不留死角、不漏盲区。

6、合理安排生产(营业)计划。企业、商户要根据市场需求和生产条件,在有订单、有市场、有原料保障的基础上,科学安排疫情期间的生产(营业)计划,按需组织生产和物料采购,减少人员大范围流动,降低疫情输入风险。

二、全面加强生产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1、实行厂区(营业场所)封闭管理。企业要减少厂区进出通道,在每个出入口设置检测卡口,配备门禁设施和检测仪器,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检查检测,做好信息登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厂区。要减少一般商务洽谈、人员来访等活动,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开展商务交流。

营业场所要减少进出通道,在每个出入口设置检测卡口,配备门禁设施和检测仪器,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检查检测,严禁无防护措施人员进入营业场所。

2、严密职工健康监测。建立职工体温日检测制度,在生产区(营业区)、办公区、宿舍区等点位设置检测点,严格职工体温检测,对体温异常的及时采取处置措施。职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企业、商户通勤车辆要提前做好防疫消毒,乘坐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赴外省市出差职工返回后,要严格落实隔离措施。

3、加强环境卫生和就餐管理。企业、商户要对所有场所每天至少消毒一次,重点区域增加消毒频次。加强公共区域通风换气,严格空调使用管理,保持空气流通。加强就餐卫生管理,保证食材安全、餐具卫生,采取分时段供餐、分散就餐的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4、落实岗位防疫措施。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规范岗位工作秩序,合理安排轮岗排班,采取“小班制”模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暂停不必要的会议、所有聚会等活动,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

5、强化物流车辆管理。外来货运车辆进入厂区(营业场所)前,要进行消毒处理,驾乘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减少与厂区(营业场所)人员的直接接触,货物送达后尽快驶离厂区(营业场所)。对运输物资视情进行消毒处理。加强驾乘人员管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及时对驾驶室、门把手等接触部位进行消杀。

6、妥善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置。企业、商户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响应机制,落实应急值守、情况报告、物资调配、力量调动等措施。对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职工,立即送医疗机构就诊治疗。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或疑似病例的,及时联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拨打120送至开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三、压紧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

1、强化企业、商户主体责任。企业、商户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抓好企业、商户内部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实行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巡查检查,确保信息畅通,重要情况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

2、落实职工个人防护责任。企业、商户要与职工逐一签订岗位防疫承诺书,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接受健康检测,自觉配合做好消毒、治疗、调查和隔离等应急处置措施。要通过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印发明白纸以及各类网络平台,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3、压实属地工作责任。罗店镇党委、政府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商户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督促各村、公司将企业、商户防疫与地区防疫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及时掌握企业、商户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等情况,强化责任,规范督导,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4、加强情况信息报送。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复工复产企业、商户情况日报告制度,各企业、商户要将返岗人员数量、确诊和疑似病例等情况,于每日14 时前报所在地村、公司,重大情况及时上报。

 

 

 

宝山区罗店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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