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期)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20年第5期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涉及宝山区1家食品经营企业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上海市宝山区申天峰水产行销售的蛤蜊
一、食品名称:蛤蜊;购进日期:2019年10月12日;不合格项目:氯霉素。
二、经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上海市宝山区申天峰水产行销售的上述不合格产品蛤蜊的情况为:共购入30公斤,已销售30公斤。已实施召回。
三、上海市宝山区申天峰水产行销售上述不合格蛤蜊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停止违法行为,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上海市宝山区申天峰水产行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处人民币50000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