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
你局《上海栋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9”高处坠落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请示》(宝应急事故报〔2022〕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经研究,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原因分析和对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建议,请你局依法落实处理。
特此批复。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日
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
你局《上海栋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9”高处坠落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请示》(宝应急事故报〔2022〕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经研究,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原因分析和对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建议,请你局依法落实处理。
特此批复。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