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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管理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商务委 发布时间 2020-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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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20-01-31
  • 发文字号: 宝商务委〔2020〕1号
  • 发文日期: 2020-01-31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商务委

各街镇、相关企业: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市场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卫生防控管理

    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加大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力度,严格对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改善环境卫生状况。特别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环境治理和非法贩卖野生动物的监管,防止疾病传播。对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落实以环境消毒和开窗通风为主的卫生措施,每日多次开展内外卫生清扫和消毒工作;做好集贸市场、商业企业防控知识的普及和人员培训;加强对菜市场管理人员、场内经营户、菜市场周边居民群众防范新型冠状病毒知识、注意事项等内容的宣传教育,提高预防和防范能力。

    二、加强市场经营管理

    根据《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严格落实食品经营企业规范处置不可食用生猪产品规定的通知》(沪商运行﹝2019﹞282号)中的规定内容,全区菜场进一步加强市场内部管理,抓好制度建设,严格垃圾猪肉定期回收处理制度,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保供稳价工作,确保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

    根据《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2020年本市实行季节性暂停活禽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商运行〔2019〕304号)通知要求,严格执行今年1月25日(农历正月初一)至4月30日继续实行季节性暂停活禽交易的规定,全区所有菜市场落实休市和消毒制度。

    三、严格情况报告制度

    严格疫情防控期间报告制度,指定专人作为报告责任人,负责信息收集和报告。重点调查了解市场内经营者近期是否有来自流行地区的人员,是否有接触自流行地区回沪人员,是否有相关临床症状。对区内四家活禽定点交易市场内的活禽及禽类制品经营者进行调查、登记,了解货物来源、加工及交易方式、现场屠宰、防护情况、近期是否有异常表现等情况。如果监测对象出现发热病例、流感样症状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等,及时上报属地街镇。同时,针对市场内所有经营户人员构成进行排摸,即日起返沪人员全部进行登记检查测温,若有湖北籍或赴湖北未归沪经营人员,及时通知,劝其近期不要回沪。

    四、落实市场保供稳价

    各市场供应主体要备足主副食品物资,确保市场平稳运行。市场管理方要主动安排好集贸市场猪肉、蔬菜等主副食品的保供稳价工作,确保市场猪肉、蔬菜供应,稳定市场价格;督促各相关经营者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重点加强价格监管工作,尤其是要加大蔬菜、肉、蛋、米、奶、面、油等重点品种监管,保障副食品价格在正常区间内,不得借机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一旦发现违法违规,及时上报相关执法部门,坚决做到“不打烊、保供应、不涨价”;同时重视食品安全的监督与追溯,要守好食品安全红线。

 

  附件:1.大型商场消毒技术要点

      2农贸集市消毒技术要点

 

 

上海市宝山区商务委员会

20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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