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宝山区青少年运动员
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基层训练单位、各合作办训项目单位:
《宝山区青少年运动员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于2018年9月开始试行,结合2年试行情况,并通过征集基层训练单位意见,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现将《宝山区青少年运动员奖学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2020年10月12日
宝山区青少年运动员奖学金管理办法
为鼓励和吸引更多的青少年运动员努力学习,积极训练,早日成才,促进本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根据《上海市青少年运动员奖学金管理办法》(沪体青【2015】618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项目和对象
(一)奖励项目
1. 奥(全)运项目;
2. 本区开展的非奥(全)运项目。
(二)奖励对象
思想品德、比赛成绩优异,文化学习成绩优良的运动员。
二、奖励原则
1.坚持有利于提高青少年运动员的运动技术水平和文化学习水平的原则,
2.有利于后备人才培养和输送的原则,
3.有利于促进业余训练改革与发展的原则。
三、评选条件
运动员申报奖学金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品德:遵守《中小学生守则》、《运动员守则》和《反兴奋剂条例》,无相关违法、违规和违纪行为。
(二)文化学习成绩:上一学期期末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门主课成绩均达到合格。
(三)运动员资格:申报当年在本市参加业余训练并注册宝山的青少年运动员;参加棋牌(国际象棋、象棋、围棋、桥牌、国际跳棋、五子棋)训练并代表上海宝山参赛的青少年运动员,上一年度已入选优秀运动队(一线)的运动员不得参评。
(四)比赛成绩:上一年度亚洲青少年锦标赛入围、全国青少年最高级别比赛前八名、上海市青少年最高级别比赛前八名的比赛成绩。
参加亚洲青少年锦标赛、全国青少年最高级别比赛、上海市青少年最高级别比赛须分别代表上海、宝山参赛。
如遇市综合性运动会年,则市综合性运动会比赛为市青少年最高级别比赛(全国比赛、上海市比赛以当年市体育局下发认定文件为准,如当年未发,则以最新文件为准)。
四、评选流程
1.市评选工作结束次月,由运动员注册单位将推荐运动员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至区体育局竞训科。申报运动员奖学金需提交《宝山区青少年运动员奖学金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
2.竞训科根据各等第评选标准初审各单位推荐人选,报分管领导复审;
3.根据局“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评选相关工作提交局务会、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4.竞训科对经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的拟获奖运动员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的,区体育局发文公布获奖名单并发放奖学金。
五、评定办法
1.奖学金评定及管理按照“公开透明、综合评价、项目排位、择优录取”的要求,结合运动员的申报内容及实际评分情况,确定各项目人选。合作办训项目由合作办训的少体校负责申报。
2.奖学金设一等、二等、三等3个等第。各等地奖励标准为:一等奖学金1500元、二等奖学金1000元、三等奖学金800元。
3.集体项目推荐人数根据上场人数核定:5人以下最多评选1名,5-8人最多评选2名,9-11人最多评选3名,具体名单由所在少体校提供。
4.在评选入围名单中,按照比赛积分并结合(1)赛事级别;(2)奥(全)运项目;(3)市运会计牌项目;(4)区重点项目;(5)比赛名次;(6)运动员等级等确定等第。
六、发放使用及管理
1.奖学金按年度评选和发放。
2.奖学金发放到运动员或监护人本人,所领取的奖学金须用于运动员日常训练、竞赛、文化学习和伙食营养等方面。
3.训练单位要加强奖学金申报管理,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如发现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现象,将追回相关运动员奖学金,并取消有关单位申报资格两年。
七、经费渠道
从当年度区体教结合专项经费中列支。
八、有关说明
1.获得上海市青少年管理中心发放年度优秀运动员奖学金者,不再参与区级评比。
2.本办法解释权与修改权属宝山区体育局。
3.本办法操作细则解释权属宝山区体育局竞训科。
4.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此前《宝山区青少年运动员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废止。
附件:1. 年度宝山区青少年运动员奖学金申报表
2.宝山区青少年参加各类最高级别比赛积分表
3.申报奖学金运动员汇总表
附件1:
年度宝山区青少年运动员奖学金申报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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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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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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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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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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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口少体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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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籍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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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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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校期间,思想品德(请打√) □合格 □不合格 2.期末成绩 语文 分数 □及格 □不及格(请填写分数后再打√) 数学 分数 □及格 □不及格(请填写分数后再打√) 英语 分数 □及格 □不及格(请填写分数后再打√)
经办人: 在读学校签章: 年 月 日 |
|||
1.在训期间,思想品德及训练表现(请打√) □合格 □不合格 2. 核定比赛积分 分 3. 带训教练员姓名
经办人: 在训单位签章: 少体校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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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训科审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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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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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等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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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在校和在训期间的相关评定,以获比赛成绩当年表现为主;
2.合作办训项目归口至相应少体校申报。
附件2:
宝山区青少年参加各类最高级别比赛积分表
名次 级别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入围 |
亚洲 |
38 |
33 |
28 |
25 |
22 |
19 |
16 |
13 |
10 |
全国 |
28 |
25 |
22 |
19 |
16 |
13 |
11 |
9 |
0 |
上海 |
13 |
11 |
9 |
7 |
5 |
3 |
2 |
1 |
0 |
注: 1.个人比赛,积分对应名次计算;
2.双打或混双,积分对应名次除以2计算;
3.团体或接力,积分对应名次除以参赛人数计算;
4.集体项目,积分对应名次乘以1.5倍计算。如市组队参赛,则积分按照本区参赛人数比例核算。
附件3:
宝山区运动员奖学金申报汇总表(样表)
申报单位(盖章):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项 目 |
小 项 |
教练员 |
运动员等级 |
比赛累计得分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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