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新实施的生育政策的贯彻落实,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工作部署,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对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集中清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区政府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
截至2021年9月30日,本区政府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13件,其中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
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涉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
截至2021年9月30日,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反馈清理情况,镇政府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街道办事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区政府各委办局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26件,其中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已于9月30日废止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