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申请办理友谊路街道办事处驻地迁移手续的请示_公开目录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再次申请办理友谊路街道办事处驻地迁移手续的请示

信息来源: 友谊路街道 发布时间 2019-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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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请示
  • 发布日期: 2019-07-30
  • 发文字号: 宝友街〔2019〕8号
  • 发文日期: 2019-06-25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友谊路街道

宝山区人民政府:

宝山区人民政府友谊路街道位于区境东北部,东临长江、西至泗塘河、南至双城路、北至宝钢护厂河,面积10.45平方公里。现辖38个居委会(其中1个为在建居委会)1个村委会,户籍人口约94500人,外来人口约32800人。街道办事处原驻地方正路12号(原友谊路19712号)。

友谊路街道原办公楼建于20世纪80年代,房屋产权属宝房集团,办公场地狭小、设施简陋。2000年根据宝山区行政功能区划调整要求,友谊路街道与宝山镇(部分)合并,故办公人员急剧增加。随着近年来政府行政事务不断增多以及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原有办公场地已不能满足日常工作需求,给机关工作开展和群众办事造成极大不便。为进一步有效运行办事处管理、提升服务效能,经与区教育局协商,区教育局出借产权所属“牡丹江路12991号办公楼”作为我街道新办公楼,并于20103月正式入驻办公。街道办公楼原址用于街道下属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房屋管理事务所、和友谊市场监管所办公用房。

新办公场所(牡丹江路12991号)建筑面积5146.6平方米。其中,一楼供信访办使用;二楼供管理办、平安办、武装部、纪工委使用;三楼供工会、服务办、自治办、驾驶班使用;四楼供发展办、党政办使用;五楼供共建办、党建办、团工委、妇联使用;六楼和七楼为领导办公室;八楼为档案室、武装部指挥室。经测算人均办公室使用面积低于中央八项规定标准,符合要求。且根据现实办公需求,本着合理利用资源的原则,在合适楼层设置会议室、机房、接待室、值班室、仓库、文印室、食堂等。

友谊路街道原打算将牡丹江路12991号作为临时过渡用房,待新建办公楼后再按要求办理驻地迁移手续,后多次选址未果,且考虑到新建或改建办公用房耗费资金过多,故最终决定长期借用12991号楼作为友谊路街道办事处办公楼。2013年友谊路街道向宝山区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友谊路街道办事处驻地迁移手续,区政府也根据相关要求向上海市人民政府递交请示,但是因为程序不完整,未通过市级层面审核。后因街道体制改革等原因,未及时将相关手续补全。现再次向区政府申请办理友谊路街道办事处驻地迁移手续。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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