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19〕29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大场镇南秀雅苑居民委员会。其管辖范围为:东至南秀路,南至环镇南路,西至鄂尔多斯路,北至祁南路。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设在鄂尔多斯路98弄30号5楼。活动用房设在鄂尔多斯路98弄30号1楼和5楼。
二、上述居委会在刻制公章时,名称前须冠以“宝山区”字样。
2019年5月16日
抄送:市民政局基政处,区公安分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地名
办,大场镇。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