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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宝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15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 区工商联 发布时间 202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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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级建议结果公开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5-07-02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5-07-02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工商联

赵振坤代表:

    您好!感谢您对宝山区农产品销售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农委和工商联携手助力宝山农产品销售》,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区工商联高度重视,经过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质量提升:推动品牌化与标准化

    区农业农村委将品牌建设作为提升宝山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关键举措,涵盖粮食、蔬菜、食用菌、水果等多个农业领域,授权17家蔬菜单位、13家稻米单位使用“花果宝山——蔬香田缘”和“花果宝山——禾香田缘”两个区域公用品牌。通过建立严格的授权使用机制,确保品牌质量的高标准;同时,积极开展、参与多样化的品牌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资源、参加国内外农产品展销会等方式,提升品牌知名度。定期举办、参与评优评选活动,激励各农业企业、合作社提高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品牌价值。

    二、产销对接:打通线上线下流通渠道

    针对宝山区农业土地规模较小、农产品特色有待挖掘等特点,区农业农村委将继续借助区工商联、区农业产业发展协会的力量,积极创新农产品市场营销机制,拓宽销售渠道,利用和依托协会工会平台,深入挖掘和整合各涉农企业、合作社的特色品牌农产品,通过对各会员单位特色品牌农产品的梳理和推荐并上传至工会平台,使更多优质、独特的农产品得以崭露头角,并组织参与各级政府机构、行业协会以及社会各界组织的各类农产品品鉴评优活动。

    同时,区农业农村委鼓励农户深入探索线上销售渠道,通过多元化的销售策略和合作模式,实现农产品的广泛传播和高效流通。例如,宝锦农业通过抖音平台账号“泾灿灿”开启线上直播方式,为“新罗泾牌”大米提供了广阔的销售空间,提升了品牌曝光度

    此外,区农业农村委积极促进协会与宝山金融联合会对接,充分利用双方资源优势,共同探索推进特色品牌农产品的推广与销售工作,构建从田间地头到餐桌的一体化服务模式,确保产品的品质与安全,同时提升品牌影响力,拓宽市场销售渠道,有效解决农产品销售难题。

    三、政策引导:强化制度保障与资金支持

    我区农业农村委目前已联合区财政局出台《宝山区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扶持力度,从主体培育、设施设备、数智创新、品牌培育等10各方面给予政策引导、资金支持,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联合区财政局发布《关于发放2023年度宝山区绿色农产品发展奖补资金的通知》,通过对绿色农产品发展工作进行奖补,鼓励本区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开展“二品一标”认证、推进绿色生产基地创建,加快促进本区绿色农产品持续健康发展,发挥绿色农业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多方协作:深化资源整合与长效联动

    区农委将加强与区工商联、区商务委的合作,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共同研究农产品推介策略,形成工作合力。

    (一)区农业农村委将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第一要务,聚焦重点品类,持续培育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增强宝山地产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鼓励、引导优质农业生产企业、合作社积极对接区工商联会员企业,打开销路,提升“花果宝山”品牌竞争力和影响力。

    (二)区工商联将配合梳理会员企业中优质农产品产销企业名单,充分利用总商会、基层商会的网络优势,鼓励和引导会员企业积极参与宝山特色农产品的采购和推广,助力“花果宝山”品牌建设。配合区农委、区商务委通过举办多样化的宝山特色农产品推介活动等,向更广泛的市场推介宝山特色农产品。

    (三)区商务委将积极开展企业走访调研,鼓励电商平台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挖掘农产品文化内涵,以内容电商赋能品牌价值提升,助力农产品销售。同时,以“节庆经济”为抓手,联动相关职能部门,结合上海樱花节、五五购物节等促消费活动,在智慧商圈、社区商业中心设立农产品快闪专区,打造沉浸式消费场景,结合“15分钟社区生活圈”建设,推进传统菜市场数字化转型,通过打造“智慧菜场”,实现产销数据互通、质量全程追溯,增强消费信任度,推动农产品流通体系提质增效。

    (四)区农业农村委、区工商联、区商务委将继续会同区有关部门积极参与“花果宝山”推广,依托微信公众号开社专栏,展示宣介宝山特色农产品,提升宝山农产品的市场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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