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要求,由上海市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在宝山区政府网站和现场公示,现对《上海市宝山区(中心城部分)单元规划(2020-2035年)》进行公示公告,敬请关注。
1、公示规划名称:《上海市宝山区(中心城部分)单元规划(2020-2035年)》
2、公示网站:宝山区政府门户网站
3、公示现场地点:庙行镇人民政府(长江西路2699号)、大场镇人民政府(大华路1469号)、淞南镇人民政府(淞南路500号)
4、公示期限: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2月10日(公示30日)
5、反馈意见截止期:2021年12月15日
6、传真号码: 36010217
公告单位: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