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法委员:
关于您建议《养老机构和一二级医疗机构设立医疗协助机制》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形成主办意见如下:
一、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机制
按照《关于深入推进本市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宝山区卫健委、宝山区民政局等10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宝山区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的任务要求,区内1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动对接,与辖区内58家养老机构建立医养结合协作关系,为老人建立家庭病床,提供上门服务,如巡诊、评估、治疗、换药、康复指导等,同时,配合长护险工作提供老年人评估服务,由医生及时上门评估老年人身体状况。宝山区卫健委、宝山区民政局分别对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进行行业监管。
二、建立划片保障及巡诊制度
在疫情期间,已由1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家区级综合性医疗机构专家对接养老机构老人医疗需求,帮助养老院“降重症、防死亡”;构建“养老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级综合性医疗机构”区域划片包干医疗救治体系,畅通医疗救治会诊、转诊绿色通道,保障医疗资源向高危、脆弱老年群体倾斜,务求医疗救治“精准、精细、专业、同质”。区内1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所有运营的养老机构主动开展定期巡诊,提前干预,发现问题,及时送医救治,12月25日至4月30日期间共巡诊314290人次,转院269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