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东方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举办上海新东方宝衫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办学申请已收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准予你们举办上海新东方宝衫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该校登记为营利性民办性质;办学内容为非学历文化知识培训(线下培训);注册资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校长为李允玥;法定代表人为应宏磊;办学地址为上海市宝山区真华路950号231室。
你校在获得办学许可后,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立与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办学,并做好相关的法人登记工作。希望你校能依法规范管理,开创办学特色,全面提高教育服务质量。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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