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山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实施细则(草案)》征询公众意见的公告_重大行政决策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宝山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实施细则(草案)》征询公众意见的公告

信息来源: 区规划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1-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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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重大行政决策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体       裁: 公告
  • 发布日期: 2021-05-26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1-05-26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规划资源局

为进一步规范本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行为,维护征地范围内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沪府发[2011]75号)、《本市建设项目涉及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程序(试行)》(沪规划资源规[2020]1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起草了《宝山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实施细则(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1、电子邮件:bsqghzyq@163.com。

2、信函:宝山区宝林路45号204室宝山区规划资源局办公室,邮编219000。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和信封上注明“《关于宝山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实施细则(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26日。

 

 

上海市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26日

 

 

附件:

1、关于宝山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实施细则(草案)

2、关于印发《宝山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实施细则(草案)》的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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