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区城管执法大队机动二队办公用房的请示_部门文件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调整区城管执法大队机动二队办公用房的请示

信息来源: 区城管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2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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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部门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请示
  • 发布日期: 2022-06-20
  • 发文字号: 宝城执〔2022〕6号
  • 发文日期: 2022-06-13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城管执法局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园区中队系我局直属中队,办公场所系园区管委会提供位于真陈路1000号宝山城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一楼房屋租赁期至2022年5月底2021年12月园区体制改革,社会管理职能剥离,园区中队更名为机动二队,承担区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具体事务,负责跨区域执法、重大案件执法、应急处置保障以及执法监督等职责。由于园区中队不再承担园区社会管理职能,办公场所租赁期到期后园区不再提供中队办公场所,现租用办公房租赁房将用作他用,要求中队尽快搬离。现将调整机动二队办公用房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规范化、示范中队创建标准

根据宝委【2021】5号文《关于印发<宝山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和2021年市城管执法局印发的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规定要求,机动二队根据编制人员数办公用房及业务用房具体配备标准如下:

1.办公用房。

2.业务用房。

3.训练场和停车场

二、办公用房调整情况

根据中队办公场所要相对独立固定、布局合理,方便出勤、有利执法工作的要求,我局在宝杨路1941弄16号找到一处办公场所,该处办公用房离区局(宝杨路1181号较近,交通及地理位置较好,办公面积及功能用房均符合示范中队硬件要求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202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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