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部门、各村(居)委、直属公司及各落户企业:
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乎园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进一步加强园区食品安全监管,经研究决定,调整宝山城市工业园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具体安排如下:
主 任:周健德 园区党工委书记
刘惠斌 园区党工委委员、
管委会副主任(主持行政工作)
副主任:苏 玲 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总工会主席
葛茂华 园区党工委副书记
刘咏梅 园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陆艳萍 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立宏 园区市场监管所所长
谢国卫 祁连派出所所长
许学富 园区城管中队党支部书记
沈 迪 园区党政办负责人、网格化中心主任、
安全办副主任(主持工作)
朱征纲 园区综治(信访)办主任
成 员:袁晓莹 园区计划财务部部长
郑陵珏 园区招商部部长
程 丽 园区经济管理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陈 刚 园区规划建设部(重大办)部长
周英杰 园区市政市容管理部部长
丰翔房产公司经理
施为益 园区社会保障部部长
卓迎春 园区组宣科科长
钱晓春 园区安全办副主任
陈旭元 园区党政办公室科员
刘 征 园区安全办科员科员
黄忠良 三星村党支部书记
钱惠忠 五星村党支部书记
园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沈迪同志兼任,负责协调和落实园区食品安全工作。
以上人员若变动,由新进人员自行替补,不另行发文。
附件:城市工业园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
中共上海宝山城市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
上海宝山城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6月5日
附件:
宝山城市工业园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园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职责
1、定期研究本区域食品安全状况,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解决影响本地区食品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研究和部署园区食品安全工作。
2、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工作。
3、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有奖举报等相关工作,加强对村、社区食品安全专、兼职队伍的培训和指导。
4、贯彻落实上级政府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
5、承担区政府、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园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1、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牵头落实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主动将食品安全纳入联勤联动工作范围,加强综合治理。
2、加强辖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信息报送和协助执法工作。
3、牵头协调各行政管理派出机构,组织落实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
4、牵头组织各相关监管部门开展食品摊贩、小作坊、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等的综合治理,牵头开展联合食品安全执法行动,督促做好食品摊贩的登记和公示卡的发放等相关管理工作。
5、制定辖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按照相关要求,向区食安办报告辖区内发生的重大和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建立以协管员、信息员和志愿者为补充力量的食品安全应急队伍,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置和善后工作。
6、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六进”等宣传教育活动和各类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工作,组织园区、村、居委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落实村、居委食品安全责任签约,指导督促村、居委开展食品安全相关工作。
7、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绩效考核,积极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等相关工作。
8、完善园区和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和园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