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山区集斯艺术文化中心(筹):
我局在收到贵单位递交的《关于成立上海宝山区集斯艺术文化中心的请示》后,按照文化部2000(60)号《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其进行了审查。经研究决定,同意成立“上海宝山区集斯艺术文化中心”,在规定范围内从事开展公益文化演出、公益文化交流及公益项目策划,并积极参与社会和社区的公益活动。
特此批复。
上海市宝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4月24日
上海宝山区集斯艺术文化中心(筹):
我局在收到贵单位递交的《关于成立上海宝山区集斯艺术文化中心的请示》后,按照文化部2000(60)号《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其进行了审查。经研究决定,同意成立“上海宝山区集斯艺术文化中心”,在规定范围内从事开展公益文化演出、公益文化交流及公益项目策划,并积极参与社会和社区的公益活动。
特此批复。
上海市宝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