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商贸服务业节能降碳工作的通知_公开目录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商贸服务业节能降碳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商务委 发布时间 201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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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19-05-15
  • 发文字号: 宝商务委〔2019〕4号
  • 发文日期: 2019-05-15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商务委

各街镇、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商贸服务业重点用能单位:

根据《上海市商务委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商业节能降碳工作的通知》(沪商商贸〔2019〕108号)和《关于印发宝山区2019年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宝发改〔2019〕97号)精神,结合“十三五”商业节能降碳目标任务及本区商贸服务业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9年商贸服务业节能降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攻坚之年,本区商贸服务业持续节能降耗面临更大压力。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化举措,以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和对标达标为抓手,以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为支撑,加大企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力度,加强企业节能降碳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努力实现商贸服务业节能降碳取得新突破,确保“十三五”目标任务完成。

二、工作目标

根据“十三五”商贸服务节能降碳目标任务和进度完成情况,确定2019年度全区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能耗年均增长率控制在2%之内,企业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不少于3.5%。

三、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年度列入本区商贸服务业重点用能单位的40家企业(含3家“双控”企业和5家市旅游局考核的星级宾馆),作为重点跟踪和年度考核对象。各企业要加强对节能降碳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年度节能计划,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建立能源降碳台账,完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做好能源统计等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深入挖掘节能潜力。各街镇、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指导和督促本区域内重点用能单位严格遵守节能法律法规及标准,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深入开展商业能效对标活动。进一步贯彻实施《大型商业建筑合理用能指南》,组织重点用能单位开展对标达标活动。根据上年度的统计数据,对照《大型商业建筑合理用能指南》进行对标达标,对标结果将下发“重点用能单位能效评估告知书”。希望“达标”单位再接再厉,进一步完善节能降碳工作机制,通过节能改造和加强管理,挖掘节能潜力,力争达到“先进值”指标。“不达标”的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针对查找的薄弱环节,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节能措施,加大节能技改工作力度,积极借鉴“达标”企业的节能管理经验和做法,确保年度节能目标的实现。

(三)继续开展“绿色旅游饭店”、“国家绿色商场”和能效“领跑者”创建活动。要把创建工作作为企业节能降碳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对照创建标准开展节能活动,加强节能管理,完善节能降碳工作机制,加大节能技改工作力度。要加大宣传力度,将宣传创建活动与倡导节能降碳结合起来,搞好国家标准的宣传推介,营造浓厚创建氛围,调动企业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要引导企业节约能源,开展节约水、电、煤、油和燃气等资源活动,严格执行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标准,使用高效节能产品,促进循环利用和有效使用,提高资源使用效率,降低消耗;在开展创建活动中,注意推广适合企业实际的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提高企业参与创建的技术水平和应用能力。

(四)抓好企业节能技改工作。重点用能单位要加强用能设备运行状况的检查,包括照明、空调、电梯、冷冻冷藏等系统,重点检查高效照明灯具、分项计量仪器、热回收系统、冷冻机组等设备,加快淘汰高耗能设备,推广采用智能控制系统、变频技术、高效照明产品、可再生能源系统等节能技术和产品。鼓励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支持和推动企业在能源审计、指南对标的基础上,对能耗偏高的商业设施、设备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加强对节能技改项目的进度跟踪和政策支持,加大政府扶植力度,充分调动企业节能技改工作的积极性。对2018年度以前完成节能技改项目使用运行情况开展调查,培育典型,推广先进经验。

(五)贯彻商品包装物减量规定。要认真宣传和贯彻《上海市商品包装物减量若干规定》,要求企业严格执行不采购、不销售违反强制性商品包装规定的商品,并创造条件开展包装物的回收再利用工作,倡导使用可回收购物袋,控制“白色污染”。引导零售企业采购和销售节能产品,在大型超市、百货店、批发市场和餐饮企业等场所推行节能标签制度,宣传贯彻国家关于食品包装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倡导销售“适度包装商品”,抑制过度包装。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要加强市场内销售和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管理,督促商户销售使用合格塑料购物袋,对违规销售使用购物袋等行为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要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整治商品过度包装和购物袋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

(六)营造浓厚绿色低碳消费氛围。牢固树立节约意识,建立节约机制,创新经营方式。要加强本区域、本系统商业企业和商业场所的督促检查,倡导鼓励商家积极践行低碳营销行动,开展用电、用水、用气等节能降碳活动,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减少照明能耗。合理安排景观照明,减少电梯使用和各类电器设备待机用电。用水杜绝“长流水”和“滴漏”现象。加强对办公设备、公务用车、办公用品的管理,大力推行无纸化办公,提倡双面用纸。餐饮单位要减少提供一次性餐具,开展适量点餐、“半份菜”服务和剩菜打包提醒,对“光盘”顾客给予一定的优惠鼓励;零售商业要减少采购销售过度包装商品,优先采购和上架“简包装”商品;卖场、菜场和副食品销售企业要减少塑料购物袋的使用,提倡市民重拾手帕、菜篮子,在商业领域营造浓厚的绿色低碳社会氛围。

(七)加强节能降碳宣传培训。“节能宣传周”为契机,广泛开展商贸领域节能降碳工作的宣传,宣传商贸领域开展节能降碳工作的目标、举措和进展,宣传商贸领域节能降碳工作的典型事例、法律法规等。年内协调区统计局举办能源统计培训,组织指导企业开展节能降碳宣传,强化节能意识,努力提高节能降碳工作技能和管理水平;积极开展经验交流活动,及时总结推广节能降碳的好做法、好经验,促进相互间的学习与借鉴。

四、工作措施

商业节能降碳工作是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的重要举措,也是商业企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降低运行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提升竞争力的客观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节能降碳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镇、园区和商贸服务业重点用能单位要把节能降碳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常抓常议,要明确节能工作职责、目标和责任制,要成立节能降碳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相关部门和专人负责节能降碳工作。要围绕节能降碳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制定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实,积极组织开展各项节能降碳活动。

(二)实施目标考核。要强化企业的节能降碳责任主体意识,把目标责任和用能工作机制作为考核的重点,落实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突出企业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考核。各街镇、园区要加强对企业节能工作的组织推动和检查督促,开展跟踪评价,推动企业完善能源管理体系。

(三)完善工作机制。各商贸服务业企业要切实抓好能源统计工作,建立联系人制度,按时上报能耗统计报表,设立能耗统计台帐。要加强能耗的统计分析和成本核算,开展经常性的能耗专项检查,做到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扎扎实实做好节能降碳工作。

 

附件:宝山区商贸服务业2019年度节能考核分解表

 

 

上海市宝山区商务委员会

2019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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