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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长浜示范性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函

信息来源: 大场镇 发布时间 2019-10-23
【字号
  • 所属类目: 街镇园区文件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体       裁:
  • 发布日期: 2019-10-23
  • 发文字号: 宝大府〔2019〕79号
  • 发文日期: 2019-10-23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大场镇

宝山区水务局:

长浜位于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属于镇管河道,是宝山区与普陀区的界河,西起桃浦河东至龙珠江,与华和路基本平行,河道长度 1956.5。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我镇决定将长浜作为生态示范河道建设创建对象。

根据区发改委《关于长浜示范性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宝发改〔2019355号),我镇委托上海市水利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长浜示范性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具体工程内容及规模如下:

序号

 

单位

数量

1

土方工程

m3

14715.07

2

护岸工程

m2

7308.21

序号

 

单位

数量

3

溢流堰

1

4

水生态修复工程

m2

11171.52

5

水体景观提升

m2

920

6

曝气增氧设施

6

7

景观绿化工程

m2

10473

 


特此函,请函复。


 

                        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人民政府

2019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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