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宝山区2025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_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上海市宝山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宝山区2025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5-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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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5-03-14
  • 发文字号: 宝环保〔2025〕3号
  • 发文日期: 2025-03-14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生态环境局

街镇(园区,局各科室、执法大队、监测站,各相关企业:

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5年上海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制定工作的通知》(沪环函〔20256号)和《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部令第24号)要求,我局开展了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和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单位的筛选排查工作,确定了《上海市宝山区2025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部门按照国家及本市相关要求,落实对重点单位的监管、监察和监测工作。列入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企事业单位应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依法履行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生态环境法律义务,采取措施防治环境污染,防范环境风险

 

附件:上海市宝山区2025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

 

 

 

 

                                  上海市宝山区生态环境局

                                 202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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