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金均平使用伪造特种作业人员证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宝)应急罚〔2024〕执法37号 |
当事人姓名 |
金均平 |
身份证号 |
320***********0619 |
处罚事由 |
使用伪造特种作业人员证 |
处罚依据 |
义务条款:《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处罚条款:《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
处罚结果 |
对金均平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
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