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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月浦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 月浦镇 发布时间 2020-06-19
【字号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0-06-19
  • 发文字号: 宝月府 〔2020〕19号
  • 发文日期: 2020-06-19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月浦镇

为全面贯彻《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提升垃圾分类实效,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水平,结合月浦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推进垃圾分类的总体部署,把垃圾治理作为月浦“新三镇”建设的重要途径,全面融入我镇城乡管理、社会治理和文明创建等领域。

二、工作目标

月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明确全镇推进,实现居住区、单位、公共场所的全覆盖,全面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市级示范街镇”的创建。

三、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协调,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顺利组织、有效实施,成立月浦镇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  李 强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  徐  江   副镇长

副  组  长:  张 刚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施利平   副镇长

赵海峰  副镇长 

组      员:  苏 涛  镇办公室主任

陈  静   镇妇联主席

胡  靓   镇团委书记

顾彩琴   镇经发办主任、财政所所长

倪静珠   镇社区党委副书记、社区办主任

杨儒成   月浦城管中队队长

须军成   镇城乡建管中心主任、书记

滕道明   镇农村工作党委专职副书记

顾玉春  镇综治办主任

龚彦巍   镇房屋管理事务所所长

赵珍怡   镇社会事业办主任

竺冬森   月浦司法所所长

宋社会   月浦市场监管所所长

曹玉兰   月罗环卫公司经理

各村、居民区、公司党政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城乡建管中心。办公室主任徐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须军成同志、倪静珠同志、滕道明同志兼任。

(二)部门职责

镇办公室:

主要负责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牵头推进、宣传教育;在党政机关等公共区域按照分类标准合力布局、设置收集容器;倡导绿色办公,组织相关宣传教育和检查考核。

镇妇联:牵头发动广大妇女主动投入到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中去,配合做好宣传培训、社会动员等活动。

镇文明办(团委):

牵头负责分类减量社会宣传工作,把此项工作纳入文明创建内容;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逐步培育一支能长期稳定对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支撑的志愿者服务队伍。

镇财政所:

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必要投入。

镇社区办:牵头组织各居委会做好垃圾分类减量相关工作,并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内容;配合做好社区志愿者队伍监管、教育、调整、考核。

月浦城管中队:负责企事业单位、收集运输单位及个人的日常监管和指导,对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并督促整改;对拒不执行垃圾分类的,依法依规严格执法。

镇城乡建管中心: 

牵头负责垃圾分类减量实事项目,推进分类减量具体工作;督促环卫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建设完善;加强对宣传员、分拣员日常监管、指导、检查、考核。

镇农村工作党委:

牵头组织各村做好垃圾分类减量相关工作,并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内容;配合做好农村志愿者队伍监管、教育、调整、考核。

镇综治办:

牵头组织好派出所、外口办做好垃圾分类减量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镇房管办:牵头组织各物业公司做好垃圾分类减量相关工作,并纳入对各物业公司业绩考核主要内容;加强对分拣员日常管理,配合做好分拣员培训、教育、考核等工作。

镇社会事业办:

牵头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做好垃圾分类减量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宣传培训等活动。

月浦司法所:

熟识有关垃圾分类法律条例,政策解读,后方支援。结合“七五”普法,做好《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全民普法工作。

月浦市场监管所:

负责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场、餐饮服务单位等日常监管和指导,对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并督促整改;对拒不执行垃圾分类的,依法依规严格执法。

月罗环卫:

根据区绿化市容局相关工作要求,做好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工作。

各村、居民区、公司:

负责本辖区内的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开展分类宣传与督查,加强与物业公司(第三方保洁公司)的联动,做好垃圾分类数据报表的收集上报等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提升分类实效,全面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镇创建

1、提高源头分类,促进分类实效达标。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示范街镇创建,落实属地责任,将垃圾分类工作压实到责任人。按照沪分减联办【2019】16号文“五有一良好”(有设施设备、有宣传告知、有物流去向、有长效管理、有分类实效、环境整洁度良好)的标准,推进居住区、单位、公共场所生活垃圾投放规范。用好在职党员双报到制度,提高在职党员在社区垃圾分类中的示范和引领作用;通过促进源头分类实效的各项举措,以结果为导向,实效为目标,切实提高湿垃圾、可回收物的分类量和准确率。完成区级下达考核指标,可回收物日均回收量达到33.22吨以上,湿垃圾日均分出量达到42.88吨以上。

2、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执法监督。坚持落实属地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完善以居党组织为核心,居委、业委、物业、志愿者多位一体的协同推进机制,发挥居民自治功能,落实物业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充分调动居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扎实推进分类“示范街镇”创建,一是强化日常监管,实施专车专运、专档管理,落实居民自查、镇抽查的监管模式,杜绝混装混运,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发挥巡查机制、宣传机制、处置机制优势,通过垃圾分类“督导员”巡查队伍,进行循环督查,每日一报,每日整改,做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及时处理。三是在小区宣传栏内,张贴投放不规范名单公示,楼长和物业对三次投放不规范的居民上门约谈等方式,从短板中寻求突破,形成居民之间互相监督的良好氛围。四是加强联勤联动,重点针对收集容器配置、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的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一旦发现有单位未按规范实施垃圾分类,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或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拒不改正的,由城管执法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提高监管执法实效。

3、加快功能改造,改善投放环境。健全居住区、企事业单位、沿街商铺按照“定点要坚持,定时要灵活,撤桶要鼓励,破袋要引导”的要求,坚持因地制宜推进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坚持精细化管理,切实做到“一小区一方案”。因地制宜做好定时定点投放,适度延长定时投放时间、合理设置误时投放点,制定配套误时投放点管理规定,采用互督互控“居民督促物业、物业督促居民”反馈等手段,对小包垃圾落地进行制度化的长效管理。进一步改善居住区分类投放环境,完善分类投放点设备配套,居住区所有投放点应当配备破袋工具、配套设置洗手池等便民设施,落实居民投放点洗手池排水的就近纳入污水管网排放。

(三)把好源头管控,加强宣传氛围。

1、加强源头分类实效共管。按照“管行业也管垃圾分类”的原则,推进联办成员单位依法履行垃圾分类管理职责,将垃圾分类工作列入行业创建及考评工作。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对行业的管理优势,加快提升源头分类实效。

2、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开展《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再培训。充分利用小区“社区通”管理平台发布培训信息,采取分类分级培训,建立《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讲队,组织全镇域的培训,通过集中培训和送教上门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镇各行业单位培训,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分类宣传海报及资料;开展垃圾分类社会动员。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有效阵地,做好垃圾分类公益性宣传,通过各种途径,在全区分层分类,面向各类人群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多平台、多系统、多方位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五、实施步骤

(一)全力配合防控疫情(1月至3月)

配合各部门,做好居家观察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设置专用容器,确保专车运输直送处理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实施计划方案。

(二)全力推进阶段(4月至8月)

硬件设施:5月份确保硬件设施包括收集容器(标识及桶盖)、破袋装置、洗手装置、除臭装置及记录100%到位。

居住区:6月底前实现80%以上达标率,7月底前实现95%以上达标率,8月底前实现100%达标率并保持常态长效。

单位(非商铺):6月底前实现95%以上单位达标,7月底前实现单位100%达标并保持常态长效。

(三)创建申报阶段(9月)

筹备申报工作,迎接区、市级的评审工作。

(四)巩固达标阶段(10月至12月)

全面总结本镇的“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示范)街镇”的创建经验,着力形成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

 

 

 

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9日

 

 

 

 

 

 

 

 

 

 

月浦镇办公室                                2020年6月19日印发

(共印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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