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2021版)的通知_公开目录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2021版)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应急局 发布时间 2021-12-10
【字号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21-12-10
  • 发文字号: 宝应急〔2021〕5号
  • 发文日期: 2021-12-10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应急局

局各科室、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上海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本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和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宝山区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2021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1月2日


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2021版)

序号

种     类

具    体   事   项

1

符合听证条件的行政许可决定

(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行政许可决定

(2)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许可决定

(3)区应急局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决定

2

因公共利益需要,变更、撤回、撤销行政许可决定

(4)因公共利益需要,变更、撤回行政许可决定

(5)因公共利益需要,撤销行政许可决定

3

符合听证条件的行政处罚决定

(6)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的行政处罚

(7)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的行政处罚

(8)给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没收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

(9)给予个人没收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行政处罚

(10)给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5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11)给予个人5000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12)给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没收非法财物5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

(13)给予个人没收非法财物5000元以上的行政处罚

4

不予处罚决定

(14)立案后符合“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条件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5

减轻处罚决定

(15)作出依法减轻处罚

6

行政强制执行决定

(16)除立即代履行、加处罚款和滞纳金以外的行政强制执行决定

7

其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17)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其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18)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引发社会风险的其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19)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的其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20)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其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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