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郊野单元村庄规划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有关要求,现对《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段泾乡村单元、钱潘乡村单元(专项)调整》进行公示,敬请关注。
1、公示规划名称:《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段泾乡村单元、钱潘乡村单元(专项)调整》
2、公示网站:宝山区政府门户网站
3、公示现场地点:宝山区月浦镇段泾村村民委会(宝山区月新北路381号)、钱潘村村民委会(宝山区钱陆路425号)
4、公示期限: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26日(公示30日)
5、反馈意见截止期:2024年11月26日
6、联系人及电话:谭老师66035236 夏老师56104392
公告单位:上海市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