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程代表: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您在区人大八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丰皓路移交管理的建议”的意见,我局已收悉。现将有关核查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丰皓路(南陈路—祁连山路)由大场镇人民政府立项,委托我局进行建设管理,目前南陈路至汇丰路段已建设完毕并开放交通达2年,但汇丰路至祁连山路段还有丰明村蛮洞3户民居未拆迁,故该段还未打通。根据区建交委市政道路移交接管办法,市政道路需一次性按规划实施到位后方可办理移交接管手续,故整段丰皓路(南陈路—祁连山路)目前不具备移交条件。
现我局也已多次建议大场镇及南大指挥部加快丰皓路该处居民的动拆迁,早日打通丰皓路后尽快将丰皓路移交区建交委进行管理,方便周边小区居民出行。
办
对区八届人大五次会议04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0-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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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类目: 建议提案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 裁: 函
- 发布日期: 2020-08-17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0-08-17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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