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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 202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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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报告
  • 发布日期: 2023-01-19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3-01-19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统计局

    一、总体情况

    (一)规范政务公开基础管理。制定2022年度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计划,落实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强化组织监督体系建设。坚持党管保密原则,严格落实有关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开展政府信息评估审查和动态调整,完成对本单位不予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查评估,对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纳入公开范围,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0条。认真做好公文类信息备案工作,除涉密和党组公文外公文类信息,在主动公开同时做好OA系统上的公文备案,全年共办理备案11条

    (二)做好法定公开内容日常维护。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区府办相关工作要求,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并安排落实专人专责,健全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强化权责清单政府服务事项清单,以及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的调整更新,进一步推动线上线下相互融合、相互促进

    (三)优化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准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尽可能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效率和公开答复质量,2022年共完成11件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申请人均无异议,全年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按要求完成宝山区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回头看”情况报告。

    (四)动态优化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8月底前完成对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目录的自查自纠,及时更新调整和新增事项,进一步优化目录内容和展示,特别是加强对重点工作部分的公开事项的再梳理和细化,确保标准目录对重点业务工作的全覆盖、无遗漏。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果研究和转化,围绕企业市民“高效办成一件事”“清晰读懂一件事”,探索出台各相关领域和行业的标准化应用产品。

    (五)办好“中国统计开放日”系列活动。按照区政府、市统计局统一部署,于9月20日组织“数说新时代 奋进新征程”—第十三届“中国统计开放日”主题宣传系列活动,为进一步打造法治统计和透明统计,激发统计人担当实干肩负起新时代赋予的新使命,让社会各界更了解统计、走近统计、感受统计、支持统计。

    (六)细化深化财政资金领域信息公开。持续强化内控管理,制定和贯彻落实《上海市宝山区党组工作规则》和《上海市宝山区统计采购管理办法》,深化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公示和政府采购结果公开,加大预算绩效跟踪评价和信息公开力度,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推进财政政策绩效目标公开试点。

    (七)推进“宝山统计”微信公众号建设。积极发挥“宝山统计”微信公众号宣传喉舌的作用,加大统计法律法规、经济社会数据、统计业务培训视频等传播范围和力度,推动提升网上服务群众能力,拓展公开服务渠道。全年局统计微信工作号共转发、原创各类信息200余篇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撰写政务信息公开类的文件还不够严谨,部分发文文件中有表述错误,属于一般性错误。改进情况:一是加强教育引导。第一时间组织全局人员进行教育引导,进一步提升全局工作人员对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二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全局人员进行政务公开相关知识学习,通过“统计小讲坛”“活力统小宝”等学习平台,就文件拟制、信息撰写等方面进行授课,避免发生常见错误和低级错误,进一步提升全局人员文字处理能力。是健全联审会签制度。施行三级联审会签制度,进一步明确拟稿人、核稿人、签发人的职责要求,让每一级履行好自身职责,让每一级发挥好自身优长,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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