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商务委关于转发商贸、餐饮等行业复工复产复市工作指引的通知》的通知_公开目录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转发《市商务委关于转发商贸、餐饮等行业复工复产复市工作指引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商务委 发布时间 202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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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20-03-12
  • 发文字号: 宝商务委〔2020〕8号
  • 发文日期: 2020-03-12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商务委

各街镇(园区):

现将《市商务委关于转发商贸、餐饮等行业复工复产复市工作指引的通知》(沪商服务〔2020〕58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单位在防疫情、抓复工同时,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牢记安全生产责任,要求复工复产企业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教育与管理,确保企业商户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同步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商务委员会

2020年3月12日

 

抄送: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区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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