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市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_政府信息公开年报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1年上海市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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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1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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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2012年2月27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述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http://www.baoshan.sh.cn上下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11日起至1231日止。如需咨询报告中有关内容请联系: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宝山区密山路5号,邮编:201900,联系电话:56100093

一、概 

   2011年,宝山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施力度,认真落实《2011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按照市政府“把上海建设成为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的行政区之一”的工作目标,把深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加强制度落实、严格工作考核,作为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线,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1.夯实组织机构,进一步提高专业化水平。为加强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办公室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科,配置2名同志,专职负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组织推进工作,为促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奠定了组织基础。

   2.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制定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结合2011年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制定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年度10大重点工作任务,并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二是实行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度。年初召开部署会,通报上年度工作情况,剖析存在的问题,推进年度重点工作。年中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检查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年末召开总结会,部署年度考核检查工作。三是实行定期督查制度。重点对规划土地、建设交通、财政、审计等群众关注度较高、申请量较大的部门定期开展调研和工作督查,把工作指导与工作检查有机结合,推进年度重点工作。四是实行定期通报制度。每季度编发1期《政府信息公开简报》,在全区通报各单位公开情况,剖析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指导开展工作,从面上推动整体工作。五是实行定期培训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公务员轮训内容,定期开展专题讲座,增强全区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的信息公开工作意识。

   3.优化公开载体,进一步发挥信息网络作用。为了切实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我区以“宝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为载体,把门户网站打造成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公告栏”。一是对信息公开专栏实施改版。按照“便民、实用、及时”的原则,借鉴外区先进经验,重新梳理、设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公众高度关注的规划计划、土地管理、房屋拆迁、就业入学等方面的信息实施整合,提高信息的便民性和利用率。二是完善信息更新维护机制。建立信息维护联络员制度,将专栏的信息维护工作要求落实到人,实现点对点的信息维护督查,确保信息更新及时有效。三是积极探索信息公开新模式。在传统的公开渠道上,尝试采取发布政府“微博”、“手机报”形式,定期编辑重点政务信息向区域内手机用户发送,有效提高政府信息的利用率和知晓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区严格对照关于主动公开的具体要求,加大对政府信息中规范性文件、财政性和社会公共性资金、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就业救助、公共安全、公共服务等方面公众关注度高、与群众利益联系密切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2011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4621条(累计27055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机构职能类1511条,占32.7%;政策法规类25条,占0.5%;规划计划类330条,占7.2%;业务类2316条,占50.1%;其他类439条,占9.5%

  从主动公开的数量构成看,区本级主动公开信息3324条,占71.9%,街镇、园区主动公开信息1297条,占28.1%;区级部门中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区物价局)、区住房保障管理管理局、区水务局、区教育局、区质量技监局等部门公开量较大。街镇园区中罗泾镇、大场镇、顾村镇、庙行镇等单位的公开量较大。从主动公开的内容看,主要涉及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城市规划、土地管理、住房保障、“三农”服务、公共资金使用、工程招投标、实事项目、政府公报、人事任免等方面。

   (一)主动公开范围

1、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了《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山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山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办法〉的通知》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文件。

2、区域规划计划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了《宝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宝山区2010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宝山区金融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等信息。

3、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了《关于宝山区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进一步规范“调结构、促转型”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等文件;公开了政府采购公告、中标结果、政府采购执行等情况;按照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区政府部门预算向社会主动公开工作。

4、审计工作信息公开。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以及民生领域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审计公开力度。全年公开了《宝山区2011年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宝山区201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财政专项经费使用审计情况》、《关于2010年宝山区世博保障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关于我区促进就业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管理及其效果情况》等公众关注的信息。

5、土地管理和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了建设用地审批结果、土地使用权出让结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房屋拆迁公告、商品房预售公告、住宅交付使用公告等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信息。

6、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建立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专栏,规范相关公开标准和程序,集中发布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加大项目审批、招投标、施工管理、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等信息公开力度。

7、依法行政信息公开。积极开展最新政策、法规的政策解读。全年共对《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等40项政策、法规进行解读、宣传。稳步推进涉及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农业执法等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8、教育、卫生、环保等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公开了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等方面的相关信息;公开了区政府实事项目各季度进展情况;公开了公共卫生、安全生产、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行政许可事项信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了应急预案及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灾害事故的预报与提示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1、政府网站。“上海宝山”门户网站是本区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平台,目前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报、政府会议、政府文件、实事项目、统计数据等26个子栏目,还与相关业务专业网站建立了链接,方便查阅。本年度通过政府网站查阅政府信息的有80万余人次。

   2、新闻发布会。共召开各类新闻发布会、通气会、集中采访、专题会12次,内容主要涉及经济转型、民生工作、城市管理等方面。

   3、政府公报。全年发布《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公报》4期共12000份,对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工业园区及下属的各村委会、居委会发放,对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内企事业单位赠阅,并在区政府办公楼、区档案局、区图书馆等地设立免费发放处,供市民方便获取。

   4、公共查阅点。全区设立63个公共查询点。其中设置区档案馆为本区政府信息公开集中查询点,区政府门户网站为网上集中查询点,形成信息公开查询网络。

   5、其他形式。通过信息公开示范点、社区市民服务中心,信息苑、公告栏、手机报等方式向市民发布信息,将信息服务延伸到基层。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1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1件,同比增长36%。其中当面申请27件,传真申请2件,网上申请数120件,信函申请数32件。从申请信息内容看,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涉及房屋动迁、土地管理、公共资金使用、环境保护等内容。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18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答复率100%。其中,“同意公开”的67件,占总数的37%,主要涉及土地管理、房屋拆迁、规划许可、环境保护等信息;“同意部分公开”5件,占总数的2.8%,主要涉及房屋拆迁、土地管理等信息;“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11件,占总数的6.1%;“信息不存在”37件,占总数的20.4%;“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29件,占总数的16%;“申请内容不明确”10件,占总数的5.5%;“重复申请”5件,占总数的2.8%;“不予公开”17件,占总数的9.4%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本区按照收费标准共收取检索费、复制费12.8元。

 

四、复议、诉讼和申述举报等情况

   2011年度发生针对本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15件,主要是对在项目建设、土地管理、农民建房审批等不予公开不服。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纠错的案件有4件。针对本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3件,行政诉讼被纠错数0件。没有发生针对本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案,没有被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本年度发生与诉讼有关费用为4.4万元。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2011年共提供服务类信息34166条,现场接待32329人次,咨询电话接听6485人次、网上咨询2688人次。政府门户网站及各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页面浏览量约6614400人次,主要集中在重点项目建设、重大事项、政策发布、人事变动等方面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信息的力度有待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有待规范,信息公开的渠道还需进一步丰富,公众知情权意识还有待通过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

   2012年,我区将认真贯彻《条例》和《规定》要求,紧紧围绕市政府“二高一少”的工作目标,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按照“规范、深化、提升”的指导思想,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做好2011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通过网上即时监测平台,对各部门政府信息网上发布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对网上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抽查,每季度通报一次,对工作较差的部门要求其限期整改。

   (二)进一步扩展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特别是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及时公开人大批准的区政府及各部门的预决算报告;稳妥推进“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向社会公开;加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及信用信息的公开;加大实事项目、重大建设项目工作计划及进展情况的公开。

   (三)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加强对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页的维护和管理,科学分类并及时更新,方便群众查询。积极探索通过网络微博等新的方式发布政府信息。

   (四)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制。规范工作规程,加强相关部门之间及行政机关内部的协调配合和工作沟通,确保该公开的事项都能够得到公开,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五)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通过开展专题讲座、案例分析、调查研究、考察交流等事项,多形式、多方位的开展工作培训,提高信息公开队伍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同时,通过总结表彰、通报典型等方式,充分调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七、说明、附表、附图

(一) 统计期限:201111日至20111231
(二)附表、附图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4621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4.7%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4621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25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2005

受理申请总数

18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7

2.传真申请数

2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120

5.信函申请数

32

6.其它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81

其中:1.同意公开数

67

2.同意部分公开数

5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11

4.“信息不存在”数

37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29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10

7.“重复申请”数

5

8.不予公开总数

17

其中(1)“国家秘密”数

0

2)“商业秘密”数

1

3)“个人隐私”数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8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8

9.其他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34166

网上咨询数

人次

2688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32329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6485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6614400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15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4

行政诉讼数

3

其中:被法院却热违法或有瑕疵的

0

申诉举报数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12.8

其中:1.检索费

1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

2.8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119

其中:1.全职人员数

26

2.兼职人员数

93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20.5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14.9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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