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部门)、各居民区、各物业公司:
为进一步开展“红色物业·幸福之城”品质提升行动,坚持党建引领物业管理融入基层治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工作,推动物业服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转型升级,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居住生活需要,结合本街道实际,现就物业管理工作,制订如下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围绕宝山“四个之城”建设目标,按照“一年补短板抓规范、二年促提升创品牌”的总体安排,坚持“党建引领、行业主管、基层主抓、共建共治”,全面加强党对物业行业的领导,推动物业管理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物业服务管理和基层治理紧密融合,物业服务专业化、精细化水平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二、组织领导
成立考核工作组,统筹推进住宅小区物业工作考核。由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居民区给予考核打分,汇总形成考核结果,并持续加强考核结果运用。考核工作小组日常工作由街道建管中心负责。
三、考核原则
物业考核采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与居民区测评相结合,组织考核与群众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四、考核周期
物业考核以每半年为周期,一年开展2次考核。
五、考核对象
以住宅小区为单位,对承接张庙街道辖区内各小区物业服务项目的企业进行考核,服务期不满半年的企业不参加考核。
六、考核方式
采用“百分制+加分项”考核法。各职能部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共80分,居民区测评(居委会、业委会和居民共同参与测评)共20分;加分项目总分不超过10分;按总得分进行排名。
七、考核分档
张庙街道现有住宅小区73个,其中:商品房小区24个,售后公房小区38个,商品房、售后公房混合小区11个。考核内容、计分标准一致,每半年考核一次,按类型排名。上下半年得分累计为年度分,按年度得分评档,得分前20%(含并列)的,评为A档,得分后10%的评为C档,其余的评为B档。
八、结果运用
A档:作为当年张庙街道优秀物业服务企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员工给予一定资金奖励,次年优先参与各类荣誉称号评定和推荐。
C档:次年原则上不得参与各类荣誉称号评定和推荐,市、区下发的各类补贴、奖励给予一定下浮。
考核结果将上报区房管局作为年度综合评价和售后公房考核补贴重要依据。
考核结果通过小区公告栏、“社区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广泛公布,同时向物业企业的上级部门或母公司及区房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通报。
当年评定为C档的,督促企业针对存在的问题提交书面整改方案;连续两年评定为C档的,由街道约谈物业项目负责人;连续三年评定为C档的,建议居民区调整物业服务企业。
九、其他事项
本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考核工作组。
附件:张庙街道住宅小区物业工作考核指标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张庙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