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光灯”已经成为夜晚马路杀手,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一直是市民最厌恶的交通违法行为之一。滥用远光灯指的是驾驶员在不适合使用远光灯的状况下,打开远光灯,给对向行驶的车辆司机造成视野瞬间暴盲,最短也要持续2秒的时间,无数事故就在这瞬间发生。这些事故主要发生在城市道路、国道甚至高速公路上。
现在,升级版“电子警察”来了。9月下旬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在宝林路近牡丹江路路段安装了一套专门用于抓拍“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违法行为的新型智能电子警察。
据介绍,目前,市面上绝大多数车辆在开启或关闭“远光灯”状态时的“灯束”数量、光照强度或光照仰角是不一样的,该类电子警察设备主要是利用这一感光判断技术手段来抓拍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违法行为。
交警总队表示,未来,该类电子警察设备将根据试点情况在全市逐步推广,并提示广大驾驶员,为了您和他人的交通安全,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谨慎使用“远光灯”。
办
上海首套抓拍“滥用远光灯”电子警察在宝山上岗
信息来源:
区应急办
发布时间
2017-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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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类目: 应急管理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17-10-12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17-10-12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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