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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店镇试点推行“路长制”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 罗店镇 发布时间 2019-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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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19-09-24
  • 发文字号: 宝罗府〔2019〕94号
  • 发文日期: 2019-09-24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罗店镇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绣美宝山”“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完善区城市精细化管理体制,大力推进全区“美丽街区”“美丽家园”和“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全区道路管理水平升级,结合区创全工作要求,区建管委建立了宝山区道路综合管理“路长制”试点方案。我镇在区道路“路长制”方案的基础上,探索并建立我镇的“路长制”实施方案。

一、 基本情况

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罗店镇共有镇管及村管道路188条,长143.6公里,道路面积100.4万平方米,其中, 区农村公路设备量内道路23条,长48.0公里,道路面积49.7万平方米;区农村公路设备量外镇管道路20条,长12.9公里,道路面积13.9万平方米;罗店古镇范围内道路25条,长6.5公里,道路面积2.9万平方米;村管道路120条,长76.1公里,道路面积33.9万平方米。详见附表1内容。

二、 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路长制”,落实责任,强化巡管,对区域内道路管护、市政设施完好、环境卫生保洁、绿化养护、道路秩序、建筑立面情况及街面立体形象等进行有效监管,全面实现全镇道路“路况良好、道路洁净、环境整洁、设施规范、交通有序”的目标,并全面实现创全工作任务。

 

附表1、罗店镇各级道路相关信息明细表

道路类别

条数

长度

(km)

道路面积

(万m2)

区农村公路设备量内道路

23

48.0

49.7

区农村公路设备量外

镇管道路

20

12.9

13.9

罗店古镇范围内道路

25

6.5

2.9

村管道路

120

76.1

33.9

合计

188

143.6

100.4

 

(一)从2019年4月开始,在重要镇管道路及村庄道路范围内试行“路长制”工作机制,每两个月进行一次打分并公布最好和最差排名。

(二)从2020年1月开始,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推广至全部镇管及村庄道路。

三、 管控标准

(一) 路况良好。

1、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

沥青路面:无坑槽、拥包、车辙;路面局部无沉陷、松散、龟裂、裂缝;桥梁桥头无跳车;进水格栅无损坏;路面无积水;路面整体无沉陷、脱皮、啃边、波浪(搓板)、路框差。

水泥路面:板块无破损、坑洞、露骨;板块间无错台、拱胀;板块接缝无损坏、板角无断裂;无路框差;路面无积水。

2、人行道:人行道板块无破损、松动和缺失;人行道板与窨井盖间不存在路框差;人行道新老接茬齐平,无高差。

(二)道路洁净。

1、实行循环式保洁,确保道路“四清二无”(道路清、人行道清、沟底清、绿化带清,无死角、无暴露垃圾)。根据实时空气质量指数、大气(扬尘)污染监测等情况,增加清扫、冲洗、洒水频次。

2、垃圾箱、沿街废物箱等环卫设施合理设置符合要求(分类收集),并保持整洁、无破损,垃圾及时清理不满溢。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三)环境整洁。

1、门责管理制度落实到位,道路上无乱设摊、跨门营业,无违章搭建、无乱吊挂及乱堆物,无“三乱”(涂写、招贴、刻画)现象。

2、非机动车停放点位设置合理,规范管理无乱停乱放现象。

3、建(构)筑物外立面完好、整洁,顶部无暴露垃圾堆积,遮阳棚、卷帘门等沿街建筑物附属设施设置规范并保持整洁完好。

4、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无随地吐痰现象;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无不文明养宠现象;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四)设施规范。

1、隔离栏、窨井盖、人行道板、路灯等道路设施完备、整洁。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主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9%。无障碍设施设置规范合理,使用状况良好。

2、路名牌、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公交候车亭、电话亭、书报亭、消火栓、架空线以及电杆、电箱、邮筒等各类设施设置规范、完好、整洁。每隔500米至少能看到1处公共卫生间的指示牌。

3、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每隔100米至少有1处能够看到公益广告;50%以上的公交(地铁)站设有不少于1处公益广告。

4、街面广告文字规范,节庆广告、灯箱、霓虹灯广告、公益广告内容及时更新;店招店牌完好,整洁,用字规范,无破损、缺字。

5、街边绿地、绿化隔离带等公共绿地养护情况良好,绿化小品设置体现特色,与周边环境相得益彰。

(五)交通有序。

交通拥堵率和交通事故率较低。机动车有序通行、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礼让斑马线;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等,交通行为文明,道路交通环境畅通有序、文明和谐、安全舒适。主要交通路口志愿者服务规范。无乞讨流浪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四、基本原则

(一) 严格执行考核办法。

严格执行区建管委下发的《宝山区街镇(园区)管道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详见附件1),区建管委将委托第三方机构根据道路管理养护考核办法,每季度对我镇清单内道路的路况、路容、路貌等情况进行考核并打分,并按“最好和最差镇管道路、最好和最差村庄道路”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排名,同时对本季度道路路况、路容、路貌等状况通过努力得到明显改观的道路进行“最大进步镇管道路、最大进步村庄道路”排名。

(二) 每两个月公布道路排名。

根据道路管理养护考核打分表,排名定期在全镇范围内通报,以警示落后,促其加大道路管理养护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提高道路管养水平;同时也表彰先进,促其再接再励,争取在道路管养方面更上一层楼。

五、路长设置

(一) 镇管道路。

由镇党政领导任一级路长;镇规保办相关科室长、罗星公司负责同志担任二级路长。

(二) 村级道路。

纳入区“四好农村路”五年行动计划的村道,由所在村两委领导任一级路长。

路长名单确定后,通过路长公示牌向社会公布,标明路长职责、道路情况、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我镇首批纳入区“路长制”责任清单的道路有17条:镇管道路7条,村庄道路10条(具体清单详见附件)。

六、职责分工

(一)组织协调机构。

成立镇“路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规保办,“路长制”办公室主要负责本镇“路长制”实施的具体工作,按照区“路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监督各项任务的落实,配合区“路长制”办公室进行路长考核。

(二)路长职责。

一级路长主要职责:

(1)负责对责任道路实施“路长制”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和考核监督;

(2)定期检查责任路段,督促、指导道路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3)负责督导相关部门和下级路长履行职责,对失职、渎职情况进行收集反映,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问责;

(4)协调解决所负责路段城市管理问题的重点、难点问题,牵头组织开展专项、综合整治,促进长效管理工作落实。

二级路长主要职责:

(1)具体负责所负责路段“路长制”落实工作;

(2)按照“一路一策”的要求,牵头开展所负责路段市容环境现状调查,编制路段综合管理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

(3)对所负责路段及其周边城市管理问题进行日常巡查、情况反馈、监督协调、跟踪处置;

(4)协调解决所负责路段城市管理问题的重点、难点问题,牵头组织专项和综合整治,促进长效管理工作落实。

各级路长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责任部门反馈。责任部门须在一周内列出清单、倒排时间开展整治,一月内解决不了的问题要提前向“路长”说明原因并提出整改建议。督查部门对联系单位和责任单位落实“路长制”工作情况,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

(三) 责任主体职责。

镇政府负责镇域内镇管道路养护管理,及市管、区管道路红线外两侧环境整治工作。

各村民委员会负责各村域内村管道路的养护管理及道路两侧环境整治工作。

(四) 相关部门职责。

1、镇规保办:负责道路沿线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以及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

2、罗星公司:负责镇管道路日常养护工作,对各村的村管道路进行业务指导。

3、镇市容办:负责全镇道路市容环境、沿线及沿街绿地的综合管理及业务指导。

4、月罗环卫:加强日常管道道路的保洁工作,负责老镇区域内的道路养护及保洁工作。

5、镇城管执法中队:负责道路两侧市容环境问题的巡查和执法工作。查处区管市政道路涉路违法行为;负责指导、监督拆违控违工作。

6、派出所(罗南、罗店)、交警七大队:负责维护城市交通秩序,配合做好专项整治等工作。指导、加强道路超限超载车辆的打击力度。

7、罗店市场监管所:负责取缔无照经营户,规范有照经营户的经营行为以及对户外广告设置内容的审核与管理。

8、镇规划资源所:负责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负责指导、监督道路管理范围内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对涉路违章建筑进行联合查处。

9、罗南、罗店房产公司:加强所属物业及菜场管理。

10、镇网格中心:负责及时发现各类道路问题,并及时安排落实处置情况。

同时,我镇将与区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动“路长制”工作落实。

七、主要任务

(一)严格落实镇管道路管养考核办法。

根据《宝山区镇(园区)管道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对我镇17条试点道路日常养护管理(包含养护、保洁、雨污分流等)、进行考核打分,每两个月公布养护管理最好和最差道路排名,助推管道路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通过建立路长制,充分发挥路长统筹协调人力、物力和财力的能力,促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所需的人、财、物尽快到位,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现我镇农村公路畅安舒美的目标。

(三)加强市政设施监管。

完善市政设施日常养护管理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道路市政设施、无障碍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确保主干道、街巷基础设施、无障碍设施规范、达标、美观、整洁,管理使用良好;加强对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监管,确保工地围墙规范,设施完好,出入无泥浆、污水或砂石散落。

(四)加强道路市容环境治理。

严格落实市容环境责任区制度和环境保洁责任制度,做到道路保洁精细化;加强环卫设施的管理,确保设施完好整洁、设置合理;强化建筑立面规范化管理,完善户外广告及招牌规范化建设;加大对道路两侧动态性市容问题查处力度;加强绿化管理,确保公共绿地、绿化带内无垃圾,道路两侧行道树树穴遮盖物无缺损、绿化无损坏、黄土不裸露。

(五)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加大对各类影响道路交通秩序违法行为的执法管理力度,集中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占道停车现象;加强对消防通道被占用、堵塞,消防设施损坏或功能不全、配备不齐,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的整治;建立和完善非机动车管理体制,对道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严格管控,确保有序停放。

(六)加强集贸市场和重点场所管理。

严格落实责任区制度,加强菜场、市场、园区内部和周边环境管理;加强对集贸市场周边道路的保洁工作;加大对集贸市场周边无序设摊、占道经营、乱丢杂物等问题的专项整治,无乱搭建、乱涂写、乱张贴等现象;规范门前非机动车停放,实施常态监管。提升景观区域、交通枢纽、公共绿地等重点区域环境品质;强化道路沿线小场所的监管,大力整顿经营场所秩序,取缔和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七)加强道路长效管理。

依托并强化区-街镇(园区)两级网格平台指挥协调功能,有效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建立城市道路、市政设施、市容市貌、交通秩序、绿化管理和环境卫生的一体化管理联动新机制,对全镇道路实施“一路一策”精细化管理,及时发现并快速处置城市管理各类问题,综合施策、源头治理,提升城区精细化管理水平。

八、运行机制

为强化道路管理问题解决,依托区镇两级城市综合管理平台,实施“定期巡检—快速处置—专项协调—跟踪督办—监督考核”5步法管理流程。

(一) 定期巡检。

依托并强化区镇两级网格平台指挥协调功能,有效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建立道路、市政设施、市容市貌、交通秩序、绿化管理和环境卫生的一体化管理联动新机制,对全镇17条“路长制”试点道路实施“一路一策”精细管理,及时发现并快速处置城市管理各类问题,综合施策、源头治理,提升城区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快速处置。

建立罗店镇“路长微信群”,微信群成员包括镇相关科室人员、各村委负责人,群主由路长制办公室成员担任,主要负责日常道路问题快速处置工作委派和协调。对于各村、网格中心日常巡视发现的道路问题要及时上传微信群,由“路长微信群”群主按照各单位职责分工,及时委派工作任务,各相关单位要给与积极配合,并按时处置到位。

(三)专项协调。

镇一级路长、二级路长应跟踪了解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置情况,必要时进行专项协调,研究治理方案。一级路长、二级路长认为较为复杂和典型的问题,可由镇“路长制”办公室上报区“路长制”办公室协调处置。

(四)跟踪督办。

镇“路长制”办公室对镇一级路长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项全程跟踪督办,督办和问题解决情况及时报镇一级路长和区“路长制”办公室。

(五)监督考核。

区镇“路长制”办公室根据问题处置周期,定期对一级、二级路长巡检发现的问题以及网格化管理和市民服务热线有关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对于处置不及时、履职不力的情况进行通报。对于反复性、复杂性、综合性问题,建议一级路长、二级路长牵头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或综合整治。

九、保障措施

(一)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镇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村委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分析研判每条道路存在的有关问题,精准应对,牵头制定“一路一策”实施细则,切实提高全镇道路的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 健全机制,加强沟通。

要建立定期会议、“路长微信群”等信息共享、沟通制度,定期沟通、通报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镇路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推进路长制落实到人、落到实处。

(三) 落实经费,保障需要。

镇财政要加大对以路长制为核心的道路环境综合治理及长效管理工作的投入力度,制定相应的资金配套政策,确保路长制各项任务顺利开展。

(四) 加强管理,考核问责。

要制定路长制考核办法,将路长制落行情况纳入镇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要建立路长制责任追究机制,对路长制实施情况和路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责任人进行约谈,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 社会监督,全民参与。

要加大试点推行路长制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管理,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增强全社会人人爱护环境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

 

 

附件一、宝山区街镇(园区)管道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附件二、宝山区路长制清单明细表

 

宝山区罗店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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