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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21年罗店镇部门预算的通知

信息来源: 罗店镇 发布时间 202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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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20-09-01
  • 发文字号: 宝罗府〔2020〕133号
  • 发文日期: 2020-09-01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罗店镇

镇级各部门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镇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切实做好2021年镇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罗店镇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审查监督办法(试行)》和有关深化部门预算编制和管理改革的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镇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21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聚焦新目标,落实新部署,进一步突出补短板、强弱项、增后劲、惠民生,促进提升罗店能级和竞争力。按照“统筹兼顾、有保有压”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进一步强化零基预算,规范完善预算编制,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预算执行约束,深化政府采购改革。进一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新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管理制度。

二、编制原则

(一)公共财政原则。镇级各部门预算单位应按照深化公共财政改革的要求,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把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方针,严格控制各项行政开支,把更多的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

(二)综合预算原则。镇级各部门预算单位应按规定将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在编制支出预算时,应结合部门职能和事业发展等需要,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和其他各项资金(含结余结转资金)。

(三)量力而行原则。镇级各部门预算单位应综合考虑本部门和本单位当年收支增减变化因素,各项事业发展所需资金应与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做到积极稳妥、量入为出,确保收支平衡。

(四)统筹兼顾原则。镇级各部门预算单位应根据履行的职责、事业发展目标和现有资源配置情况,在财力可能的情况下,统筹兼顾、有保有压,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各项支出。

(五)全面绩效原则。镇级各部门预算单位应按照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新体系的要求,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将绩效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

三、编制范围和内容

(一)编制范围

1、罗店镇本级行政单位、参公事业单位。

2、罗店镇各事业、站、所、社、队等单位。

3、有领拨财政资金的各有关公司。

(二)编制内容

部门预算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四大部分。

1、收入预算。收入主要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各部门预算单位应具体分析历年收入情况和预算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预算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来源。对于各部门预算单位执收的非税收入,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按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等分类分项编报。

2、支出预算。主要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

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所产生的支出,各部门预算单位应严格按照人事部门规定标准和财政部门下发的各类定员、定额标准编制,人员变化要做出详细说明。

项目支出是各部门预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实现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项目支出实行专项资金管理,包括公共设施维护类、设施设备及政策性补贴类、基本建设类、扶持企业发展类等专项资金。按照保障重点、兼顾一般、优化结构、讲求效益、零基预算的原则编制。

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各部门预算单位应切实将各项支出需求按轻重缓急纳入年初预算,确保年初预算不留硬缺口。

3、政府采购预算。各部门预算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的同时,应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宝山区年度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规定,编制本部门和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要正确填报项目拨付方式、采购目录、采购品目和采购方式。

4、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各部门预算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的同时,应按照《宝山区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和《宝山区区级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目录》的规定,结合部门工作重点和实际需要,编制本部门预算单位的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四、编制要求

(一)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一是聚焦保障重点支出。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第一年,各部门要加强部门中期规划、年度预算与部门“十四五”规划的有机衔接。2021年财政预算安排重点聚焦着力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区域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着力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快“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着力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支持“智慧城市”建设、保障城市安全运行;着力提升民生质量,促进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养老等社会事业发展。

二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政府继续带头过紧日子,各部门预算单位要加强对支出事项必要性、合理性的审核,严格执行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改进会议和培训等形式,从严控制宣传片制作以及大型会议、论坛等活动。2021年继续压减一般性项目支出,继续从严控制“三公”经费,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分项和总量,不超过2020年预算数。日常公用经费在定额标准的基础上压减10%,实行总量控制。除基本民生项目外,其他项目支出在2020年年初预算基础上一律压减20%。 

(二)着力强化零基预算,规范完善预算编制

一是打破“基数”依赖。各部门预算单位要突出保障重点,切实打破和摆脱预算安排中的“基数”依赖,着力改变预算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要加强项目的储备,各部门预算单位对拟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开展研究、资金测算和论证,确保纳入预算的项目均已具备实施条件。要严格控制预算规模,一般不得新增项目。

二是规范部门预算编制。各部门预算单位要落实好预算编制责任主体的职责,将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同步考虑、同步编制,切实细化预算,进一步规范预算项目分类和具体项目设置,使预算项目设置更好体现部门职责和重点工作安排。要按照分三级细化的要求编制项目预算,一级项目反映单位履职所需实施的具体工作事项;二级项目分项细化反映工作事项的具体工作内容;三级项目列明每项工作内容的具体经费预算情况。

特别是要重视“三公”经费预算填报,注重与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的衔接。各部门预算单位上报“三公”经费预算应包含基本支出中“三公”经费预算和项目支出中“三公”经费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由区外事办统一填报,在项目支出中安排,通过预算调整落实到相关部门预算单位,年初各部门预算单位不用编制。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由各部门预算单位结合历年经费使用情况分析填报。公务购车年初预算统一由镇办公室填报。

(三)强化预算执行约束,规范支出预算调整

一是严格按批准的预算组织执行。各部门预算单位应严格按照人大批准的预算,组织所属预算单位依法依规执行。要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升预算执行质量。预算执行时,认真对照年初预算,据实列支,并按规定调整正确使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制度,不得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资金。严格政府采购行为,杜绝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

二是规范支出预算调剂和追加。各部门预算单位不得自行将不同科目、项目之间的预算资金进行调剂。从严把关部门预算执行中追加事项,除政策性因素和镇党委、政府确定的事项外,原则上部门预算不作追加。执行中确需调整追加的,新增支出需求首先通过调整部门预算单位支出结构解决,其次按照“厉行节约、合理保障”的原则,按规定程序研究办理。

(四)推进预算综合管理,统筹盘活财政资金

一是加强收入和资产管理。各部门预算单位加强事业收入的组织,强化财政拨款与部门事业收入等其他资金来源的综合考虑、统筹安排,形成各类资金联动合力,确保各项事业发展总体投入力度。要严格新增资产的配置,以存量制约增量,以增量调整存量,进一步提高资产配置的科学性与合理性。2021年原则上不安排新增资产,确需的首先在部门内部调剂解决。 

二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各部门预算单位要进一步清理财政存量资金,及时上缴统筹用于改善民生。要按照提高绩效的原则,合理安排符合规定的各项支出,避免资金闲置和沉淀浪费。要切实按项目年度用款需求编制预算,努力实现实际用款需求与年度预算安排的精准匹配,有效减少财政资金结转沉淀。上年末财政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和单位,从严控制下年度项目支出规模。

(五)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宝山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各部门预算单位应结合部门职责、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重点,科学编制绩效目标,实现项目预算、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编报绩效目标全覆盖,未按照规定设定绩效目标或目标审核未通过的不安排预算。持续深化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提高绩效跟踪管理质效,重点选择反映部门履职特点、涉及重要民生和重大支出的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提升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管理、完善政策和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对交叉重复的政策和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无效资金予以削减取消。

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预算单位均应公开本部门预算单位的预算信息。同时大力推进绩效信息公开力度,将代表本部门预算单位履职特点、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项目、重大政策的绩效目标信息随预算一并向社会公开,增强绩效信息公开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为了细化部门预算的编制,各部门预算单位应严格按照镇财政所下发的《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口径及有关要求》执行。

五、报送时间和资料

(一)部门预算时间安排

预算编报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9月10日前,各部门预算单位上报《2021年宝山区罗店镇部门预算表》建议数(一上)、《“三公”经费预算表》。

2、9月30日前,镇财政所将预算控制数(一下)、下达给各部门预算单位。

3、10月20日前,各部门预算单位根据镇财政下达的预算控制数,调整和细化各项收支项目,补充完善相关资料,编制正式部门预算报镇财政所(二上)。

4、11月25日前,镇财政所完成2021年预算初步方案,报镇政府审查。12月上旬,提交镇人大初步审查。

在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镇政府预算(草案)后7日内,镇财政所将部门预算批复各部门预算单位。

(二)上报资料要求

《2021年宝山区罗店镇部门预算表》经系统上报镇财政所。

特此通知。


 

 

 

 

宝山区罗店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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