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上海金吉鸟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升健身服务分公司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 沪宝 )应急罚〔 2019 〕63号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上海金吉鸟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升健身服务分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码 |
91310113MA1GM6RNXT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黄琪敏(负责人) |
处罚事由 |
上海金吉鸟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升健身服务分公司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
处罚依据 |
义务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处罚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四)项。 |
处罚结果 |
对上海金吉鸟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升健身服务分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
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9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