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山区2020年基本农田生态补偿工作考核情况反馈的函_涉农补贴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宝山区2020年基本农田生态补偿工作考核情况反馈的函

信息来源: 区农业农村委 发布时间 202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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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涉农补贴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体       裁:
  • 发布日期: 2021-02-10
  • 发文字号: 宝农委〔2021〕3号
  • 发文日期: 2021-02-08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农业农村委

各相关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基本农田生态建设和保护力度,根据《关于印发<市对区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沪财预〔20173号)要求,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组成考核组,对罗泾、罗店、月浦、杨行、顾村五个镇的2020年的基本农田生态补偿工作进行了考核,现将检查考核情况反馈如下:

一、检查考核依据

《关于印发<市对区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沪财预〔20173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基本农田生态补偿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沪农委〔2018173号)和《关于印发<宝山区基本农田生态补偿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宝农委〔202019号)。

二、检查考核对象及内容

考核对象为罗泾、罗店、月浦、杨行、顾村五个镇。考核内容主要是农田生态保护和建设工作情况与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包括保护工作措施、基本农田规范使用和保护成效等方面。

三、检查考核方法

(一)察看现场,原则上在各镇抽取不少于2个村、不少于总面积20%的地块进行现场检查;

(二)听取各镇本年度开展基本农田生态补偿工作情况汇报;

(三)查阅基本农田生态补偿工作台帐;

(四)结合平时和年度考核,根据基本农田生态补偿工作考核细则进行评议和评分。

四、检查考核总体情况

(一)取得的成效。在这一年中,各镇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水平取得了积极进展、成效明显,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对提升耕地质量的意识有所增强,各项工作措施基本落实。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保护基本农田的重要性,提高了基本农田保护意识。总体而言,各镇按要求稳定了主要农作物面积,完成了绿肥种植、有机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等计划任务,严查违禁农药使用,完成年度化肥和化学农药减量目标,农田保护的各项措施基本得到落实。

二是镇级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机制有所健全,开展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的积极性明显提升。随着近几年基本农田工作的持续推进,各镇都高度重视基本农田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专门制定了详实的镇级基本农田保护实施意见、工作方案、考核办法等制度文件,建立了以村为主体的工作责任制,落实了日常监督考核机制,各级对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得到了明显提高。

三是转移支付资金按政策规定的范围使用,资金使用基本规范。从检查情况看,各镇对区下达的2019年度的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都基本做到了按要求规范使用,主要用于基本农田保护、耕地质量改善等方面,未发现挤占挪用等违规现象。

(二)存在的问题。虽然全区在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保护工作任重道远,在检查和日常监督中发现了各镇在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仍存在的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一是部分农田保护工作措施有待完善和落实。在检查中发现,各镇在农田设施保养维护方面的工作均有待提高,部分农田的路、沟、渠配套出现损坏未能及时修复;部分地块存在田容田貌欠佳现象;对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二是农田保护的组织工作有待加强。各镇基本农田保护的工作方案有待完善,管护责任有待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部分镇的日常监督措施有待进一步提升和落实;部分镇、村存档台账资料的全面性、完整性有待提升。

三是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检查发现部分镇的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存在进度慢、执行率不高等问题,政策效益未得到充分发挥。

五、检查考核得分

(一)罗泾镇:全镇农用地总面积10122亩(不含林地、自留地),本次考核得分为92分。

(二)罗店镇:全镇农用地总面积9097亩(不含林地、自留地),本次考核得分为93分。

(三)月浦镇:全镇农用地总面积4674亩(不含林地、自留地),本次考核得分为90分。

(四)杨行镇:全镇农用地总面积927亩(不含林地、自留地),本次考核得分为90分。

(五)顾村镇:全镇农用地总面积741亩(不含林地、自留地),本次考核得分为91分。

六、资金分配

2020年宝山区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资金总额3700万元,其中100万作为奖励资金,按考核结果对排名前二名的镇进行奖励。全区农用地面积(不含林)25561亩。根据面积占比和奖励政策下拨金额,分别是:顾村镇104万元、月浦镇658万元、罗店镇1281万元(其中奖励60万)、罗泾镇1426万元(其中奖励40万)、杨行镇131万元。

七、下阶段工作要求

保护基本农田对确保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针对本次检查考核情况,结合生态补偿工作要求,对各镇今后的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强化落实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任务。以基本农田生态保护工作任务为重点,坚持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做好绿肥种植、有机肥推广、秸秆禁烧等耕地质量提升措施;针对部分地区田头农业废弃物等垃圾堆积、乱搭乱建等现象,要及时整改,改善田容田貌;及时做好农田设施的保养维护,确保沟渠畅通,设施良好;切实做好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工作,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严禁禁限用农药使用,确保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持续完善生态保护工作机制。以基本农田生态保护工作中的问题为导向,做好生态保护工作方案的完善,明确工作责任;健全工作考核制度,落实日常监督措施;建立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效果后评估机制;加强生态补偿工作在干部群众中的宣传;做好基本农田管护台帐资料的收集、归档。

(三)要进一步发挥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益。持续推进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确保资金使用规范,不挤占挪用,不超范围使用;指导各村(相关部门)合理使用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农田保护、耕地质量改善、农田水利和农业基础设施维护管理等方面的支持作用,促进农田管护水平的提升。

 

 

附件:

1.《宝山区2020年各镇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资金分配表》

2.《宝山区2020年基本农田生态补偿工作考核评分表》

 

 

上海市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宝山区财政局

20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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