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认定《上海罗村实业有限公司》为 园区开发平台公司的报告_公开目录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推荐认定《上海罗村实业有限公司》为 园区开发平台公司的报告

信息来源: 罗店镇 发布时间 2019-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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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报告
  • 发布日期: 2019-07-26
  • 发文字号: 宝罗府〔2019〕75号
  • 发文日期: 2019-07-26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罗店镇

宝山区经济委员会:

为适应上海市产业发展及工业园区转型创新的要求,在区委、区政府领导的支持下,罗店工业园区结合自身条件,依据发展现状,积极探索产业规划、招商引资、镇村经济统筹发展等要求,成立上海罗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村公司),打造符合自身特色的区域统筹发展新模式。

按照罗店镇产业统筹要求,承担罗店工业园区整体开发运营的实体上海罗店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店资产公司)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下,联合罗店镇20个行政村的经济合作社成立罗村公司,作为统筹镇级资源、村级资源的投资管理平台,对镇域内包括罗店工业园区的存量低效产能项目开展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工作和优质资产的投资,加快园区发展,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为农村经济发展开拓新渠道,罗村公司已于2018年11月29日完成工商注册,现申请将该公司认定为宝山区产业园区开发平台公司。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上海罗村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1.05亿元人民币,其中罗店资产公司代表镇集体持股4.76%,其它20个行政村的经济合作社各持股4.76%。

罗店资产公司是罗店镇及其区域内13个村集体资产组成的资产经营主体,主要负责集体资产的管理、投资及新项目筹措开发等工作,是经罗店镇政府授权的罗店工业园区的土地一级开发平台,主要从事园区土地开发、基础建设、招商引资、产业发展和功能配套等相关任务。

罗村公司是镇政府下属镇集体与村集体合资的镇属集体企业,由罗店资产公司负责日常经营管理,罗村公司定位为园区二级开发投资平台。

二、合作基本情况

罗村公司设立后,将利用宝山工业园区罗店园201801号(E-1-6)地块(19.3亩,约1.28万平方米),建造2.57万平方米(计容面积)高标准工业厂房,预计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打造上海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全部作为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凯光电公司)定制厂房。飞凯光电公司将投资1.25亿元人民币,建设年产500公斤OLED显示材料项目,项目预计达产年销售收入为3亿元(产出率约1554万元/亩),税收1500万元(产税率约77.7万元/亩)。

三、园区平台认定的意义

上海新材料研发产业园项目是罗店工业园区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指导意见,结合自身条件及产业规划,开展镇、村资源统筹探索,促进村级经济发展的新型发展方式,利用工业园区土地开发,建设定制标准厂房,做大做强村级资源载体,为园区开发提供更广阔的平台和空间。

根据沪府办2016-23号文《关于加强本市工业用地出让管理的若干规定》第七条:工业用地产业项目类、研发总部产业项目类采取“带产业项目”挂牌方式供应土地;工业用地标准厂房类、研发总部通用类通过公开招拍挂方式供应土地。此外根据沪府办2017-69号文《加快推进科创中心建设的规划土地政策实施办法》 第五条支持创新服务平台提升服务能力:新增标准厂房类工业用地、通用类研发用地出让给园区平台的,可按照产业项目类工业和研发用地工地方式供应。按照区储备中心2019年土地出让计划,预计于今年年底前完成项目地块的出让挂牌手续,现地块已完成办理土地预审,具备出让条件。如该项目公司不认定为园区开发平台,则项目地块需通过公开招拍挂方式供应土地,可能会产生一系列不确定风险。为了加快该项目土地出让速度,尽早实现开工建设,同时为村级经济发展寻找新的发展方式,恳请区经委将上海罗村实业有限公司认定为宝山区产业园区开发平台公司。待项目完成标准厂房建设后,以纯租赁的方式引入符合产业导向的先进制造业项目,物业全部自持,不予出售。

 

特此报告,望批准为盼!

 

 

 

 

 

 

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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