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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宝山区单用途预付消费卡信息对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2019年度宝山区单用途预付消费卡宣传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商务委 发布时间 2019-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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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19-05-30
  • 发文字号: 宝商务委〔2019〕6号
  • 发文日期: 2019-05-27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商务委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现将《宝山区单用途预付消费卡信息对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2019年度宝山区单用途预付消费卡宣传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结合本行业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按时报送工作信息。

特此通知。

 

宝山区单用途预付消费卡协同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筹)

(宝山区商务委员会代章)

2019年5月27日

 

宝山区单用途预付消费卡信息对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加强对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经营活动的规范管理,推进经营者业务处理系统与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协同监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协同监管服务平台”)的信息对接,根据《市商务委关于印发<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信息对接专项行动方案>》(沪商秩序〔2019〕124号),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部门联动,充分依托区网格化管理机构,发挥行业组织和公共业务处理系统运营主体的作用,全面推进区内发卡经营者的信息与协同监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力争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

二、组织领导

依托区单用途预付消费卡联席会议机制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区商务委、区教育局、文化旅游局、区体育局、区交通委、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执法大队、区新闻办、区网格中心以及各街镇为成员单位,分管区领导任组长,区商务委主任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委,区商务委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三、职责分工

区商务委负责统筹协调推进专项行动,全面加强宣传培训,协调督促协同监管服务平台和公共基础发卡业务处理系统承建方做好服务工作,做好对相关发卡经营者信息对接的服务工作;

区教育局、区文化旅游局、区体育局、区交通委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对行业内发卡经营者的宣传培训,做好对相关发卡经营者信息对接的服务工作;

各街镇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发卡企业的宣传培训和发卡经营者信息对接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执法大队专项行动期间,负责对违反法规行为依法开展行政处罚,提高行政执法威慑;

区公安分局配合做好对专项行动期间有关恶意卷款跑路的经营者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控制管理;

区新闻办配合做好专项行动期间的舆论宣传工作;

区信访办、区网格中心配合做好社会公众对发卡经营者违规行为的举报受理,并做好举报线索分转工作。

四、任务安排

(一)广泛宣传阶段(2019年5月开始持续开展)。全面组织开展对法规的广泛宣传,为推进法规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1、动员大会。由分管区领导召开全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法规的动员大会,部署法规实施各项具体工作,全面启动信息对接专项行动。

2、媒体宣传。通过电视台、报纸、移动电视、重点商圈户外视频等各类渠道,对法规进行广泛宣传,重点引导经营者依规信息对接,鼓励社会各方面加强社会监督。

(二)动员培训阶段(2019年5月)。依托协同监管服务平台承建方以及各公共基础发卡业务处理系统服务商的力量,分行业、分区域推进信息对接行动的主动宣传培训服务。

1、调查摸底。区市场监管局依托法人库系统,主动对各行业经营者(包括企业法人及个体工商户)进行调查摸底,按行业分类提供给区行业主管部门,区行业主管部门依托各行业协会等进一步排摸企业发卡情况。

2、动员培训。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依托行业协会和区网格化管理机构的力量,动员有关经营者主动依规进行信息对接。在培训内容上,主要包括法规条文的深度解读、信息对接流程及有关技术要求、公共基础业务处理系统功能及操作流程;在培训方式上,采取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相结合,经营者可通过网络渠道通过有关视频培训了解法规要求及系统对接操作,也可报名参加由部门或行业组织开展的线下集中培训。

3、对接服务。通过动员培训,对于自建发卡业务处理系统的经营者,由协同监管服务平台承建方专业工作小组,提供一对一的专业服务,完成信息对接;对于大部分中小微发卡经营者,依托银商、杉德、通联等公共基础业务系统服务商,提供全面的公共基础服务,并完成信息对接。

4、分类造册。比对各行业主管部门调查摸底的行业经营者名单,筛除已经信息对接的经营者,对尚未信息对接的经营者进行汇总登记,形成重点整治阶段的基础名单。

(三)排摸督促阶段(2019年5月-2019年6月)。充分依托各行业协会,加强对发卡经营者的全面排摸和检查。

1、发卡确认。根据前阶段形成的基础名单,依托各行业协会,发挥区网格化管理机构的力量,对基础名单中的经营者进行全面排摸,确认发卡经营行为,填写《宝山区单用途预付消费卡发卡情况排摸表》。

2、督促联网。对尚未信息对接的发卡经营者,依托前期建立的专业工作小组再次进行专场培训、动员,并做好跟踪服务。

3、约谈警示。对经培训仍然拒绝信息对接的发卡经营者,由各行业主管部门会同行政执法部门约谈经营者主要负责人,发送监管警示函,进一步敦促经营者信息对接。

4、形成灰名单。对通过约谈警示,仍然拒绝信息对接的发卡经营者,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形成重点监管名单,统一移交区行政执法部门,由行政执法部门实施责令整改。

5、树立典型。对已经信息对接的发卡经营者,由区商务委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协同监管服务平台以及各类媒体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正面典型。

(四)重点整治阶段(2019年7月-2019年10月)。充分依托协同监管服务平台,发挥多边治理、协同监管机制作用,畅通信息查询和举报渠道,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奠定基础。

1、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方通过协同监管服务平台、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渠道对尚未信息对接的经营者进行举报。

2、情况核实。区行政执法部门依规受理举报信息,对经营者发卡情况、信息对接情况进行核实和确认。

3、责令整改。区行政执法部门对核实确认的发卡经营者尚未信息对接的 ,以及前阶段由区行业主管部门圈定灰名单的经营者,依规进行责令整改。

4、行政处罚。区行政执法部门对责令整改逾期仍拒绝信息对接的经营者,依照法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5、联动惩戒。区行政执法部门对经营者的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归集市公共信用服务平台和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按照《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规定在各部门实施信用联动惩戒。同时引导单用途卡行业组织、保险机构等相关单位,在市场层面实施信用联动惩戒。

6、信息公示。区行政执法部门对发卡经营者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协同监管服务平台等各类渠道,向社会进行公示,加强消费警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把握舆论导向,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对发卡经营者的教育,倡导诚信经营;加强对市民的风险提示,提高市民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加强督导。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召开工作例会,沟通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并形成工作简报报送市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区领导小组在宣传培训阶段结束,以及重点整治阶段结束时,召开工作会议。

(三)加强保障。要加强部门联动,注重发挥市场监管、网格办、街镇等部门的协同作用,同时要落实专项经费,确保机制到位、人员到位、资金到位。

(四)加强考核。专项整治工作将被纳入年度综治考核范围。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分阶段对各部门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动态评估,评估结果提供区政法委,作为年度综治考核的重要参考。

 

附件:宝山区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部门职责分工表

 

附件:

行业分类

细分类别

单用途卡

行业主管部门

单用途卡

行政执法部门

零售业

综合零售

区商务委

区市场监管局

专门零售

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住宿和餐饮业

住宿业

餐饮业

居民服务业

居民服务业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其他服务业

交通运输业

道路运输业

区交通委

水上运输业

航空运输业

文化娱乐业

电影

区文化旅游局

区文化

执法大队

文化艺术业

娱乐业

旅游业

旅行社及相关服务

体育业

健身休闲活动

区体育局

区文化

执法大队

体育场馆服务

教育业

教育

区教育局

区市场监管局

 

宝山区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部门职责分工表2019年度宝山区单用途预付消费卡年度宣传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加强对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经营活动的规范管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消费者增强风险意识,为营造良好的预付卡消费环境创造舆论环境,根据《市商务委关于印发<2019年度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宣传方案>》(沪商秩序〔2019〕124号),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目标

全面宣传《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的制度框架,针对发卡经营者加强合规经营教育,推进全区各行业领域发卡经营者进行信息对接,基本实现发卡经营者信息对接全覆盖;针对消费者加强理性消费引导,市民预付消费自我保护意识显著提升。

二、宣传内容

《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的制度框架及核心要点,为经营者合规经营提供指南;引导消费者购卡时“五看一查”即看信息对接、看风险警示、看信用状况、看风险防范措施、看购卡章程和协议、查所持预付卡余额。

三、宣传方式

专题培训:面向全区行业主管部门及行政执法部门、行业组织等进行培训宣贯;

媒体宣传:利用电视、社区通等播放公益宣传片,加强对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宣传引导;

其他宣传:宣传手册,通过各类新媒体、消费者权益保护站点等渠道进行宣传,并通过各部门线下渠道发放。

四、具体安排

(一)专题培训

1、面向政府部门的专题培训(5月)。针对《管理规定》和《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以及单用途卡协同监管服务平台的操作与管理,由区商务委面向区行业主管部门及行政执法部门、行业组织等进行专题培训。

2、面向经营者的专题培训(5月-7月)。结合全区“信息对接”专项行动,依托行业组织、公共基础业务处理平台等各方力量,面向经营者广泛开展专题培训,推进信息对接和合规经营。

(二)媒体宣传

1、专项行动专题报道(5月至10月)。请区新闻办引导主流媒体围绕全区信息对接专项行动推进情况进行专题报道,对专项治理行动中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对正面典型予以鼓励。

2、公益广告宣传(5月至12月)。依托宝山电视台,持续播出“五看一查”公益广告,不断警示消费者谨慎购卡,注意防范风险。

3、日常宣传报道(5月至12月)。会同有关主流媒体开辟专栏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法规进行讨论,引导市民理性消费;引导有关媒体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渠道广泛报道法规实施过程中相关亮点事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将单用途卡宣传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并依托区单用途卡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对单用途卡宣传工作的统筹安排。

(二)强化资金支持。安排专项宣传经费,并整合各方资源,对重点内容、重点环节加强宣传,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考核督导。组织开展对各单位单用途预付卡宣传工作的督导检查,将单用途卡宣传工作成效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的重点内容。

 

上海市宝山区商务委员会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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