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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建设宝山区2025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农业农村委 发布时间 2025-07-22
【字号
  • 所属类目: 农业生产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25-07-22
  • 发文字号: 宝农发〔2025〕35号
  • 发文日期: 2025-07-22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农业农村委

关于同意建设宝山区2025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的通知

 

罗店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上海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的通知》(沪农委〔2024158号)文件要求经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决定,支持罗店镇上海御源农业专业合作社作为宝山区2025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建设单位。现将项目建设计划通知如下:

一、培育项目情况介绍

1、项目名称:御源购买蔬菜周转筐及蔬菜冷库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上海御源农业专业合作社;

3、项目建设地点:罗店镇罗东路500115号;

4、主要建设内容:购买3000只蔬菜周转筐规格:宽410mm,长610mm,高300mm);建设蔬菜冷库2座(冷库体积300*2=600立方米,配置:DD100冷风机,设计温度0℃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5、项目投资情况:总投资30.52万元;

6、奖补金额20万元,超出奖补资金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补贴资金需要在2025年度完成支付。

二、项目建设方式和补贴标准

项目采用先建后补方式建设,项目投资在100万元以下(不含)的,可自行比价后直接发包采购;项目投资在100万元(含)至400万元(不含)的,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前期投资由建设单位全额自筹支付,且支付完成比例必须大于审计报告审定总投资额的85%以上(以支付凭证及发票为依据),才能申请区级验收。

项目通过区级验收后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农业主管单位审核后上报所在地镇政府,由所在地镇政府发函至区农业农村委,申请项目奖补资金。

奖补资金来源由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贴,按照沪农委2025158文件补贴执行。最终补贴资金以项目最终决算审核报告为准。

项目建设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按照规范程序组织项目实施,并做好运维管理,尽快发挥项目效益。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市宝山区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奖补资金汇总表

2.御源购买蔬菜周转筐及蔬菜冷库建设项目投资明细表

 

 

 

上海市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宝山区财政局

2025729  


附件1

上海市宝山区2025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奖补资金汇总表

序号

申报建设单位

申报建设内容

项目投资额

(万元)

申报奖补资金金额(万元)

1

上海御源农业专业合作社

购买3000只蔬菜周转筐,(规格:宽410mm,长610mm,高300mm);建设蔬菜冷库2座,(冷库体积300*2=600立方米,配置:DD100冷风机,设计温度0℃)。

30.52

20

2

 

 

 

 

3

 

 

 

 

4

合计

 

30.52

20


附件2

 

御源购买蔬菜周转筐及蔬菜冷库建设项目

投资明细表

 

序号

建设内容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合计

(万元)

备注

1

蔬菜周转筐(规格:410mm×610mm×300mm

3000

30.00

9.00

 

2

蔬菜冷藏库(规格:300*2=600立方米)

2

107620.00

21.52

 

3

合计

 

 

 

30.52

罗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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