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灾防办:
宝灾防办〔2024〕6号文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同意你们制订的《上海市宝山区突发事件人员转移安置和应急避难场所启用预案》,请自行印发并会同各街镇和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执行。
2024年9月6日
区灾防办:
宝灾防办〔2024〕6号文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同意你们制订的《上海市宝山区突发事件人员转移安置和应急避难场所启用预案》,请自行印发并会同各街镇和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执行。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