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顾村老集镇“城中村”改造项目GC-B-2单元01-02地块社区公园新建工程项目法人的函_公开目录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调整顾村老集镇“城中村”改造项目GC-B-2单元01-02地块社区公园新建工程项目法人的函

信息来源: 区绿化市容局 发布时间 2019-11-13
【字号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 发布日期: 2019-11-13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19-11-06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绿化市容局

上海市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顾村老集镇“城中村”改造项目GC-B-2单元01-02地块社区公园新建工程位于顾村镇,东至潘泾河,南至沙浦河,西至潘泾路,北至宝安公路。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1917平方米。2017年,贵委核发《关于顾村老集镇“城中村”改造项目“GC-B-2单元01-02”地块社区公园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宝发改[2017]462号)和《关于调整顾村老集镇“城中村”改造项目GC-B-2单元01-02地块社区公园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宝发改[2019]4号)。

2019827,顾村老集镇“城中村”改造2#地块实施土地出让,出让合同编号为:沪宝规划资源(2019)出让合同第26号,该土地受让人为上海顾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特别约定:绿化用地(01-02)由受让人负责同步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区市容绿化局,并由其负责后期管理。

    根据2019912日《关于“城中村”改造捆绑代建项目立项手续办理的情况汇报》(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73期)以及沪宝规划资源(2019)出让合同第26号的内容,我局申请将顾村老集镇“城中村”改造项目GC-B-2单元01-02地块社区公园新建工程的项目法人变更为“上海顾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建成后,将按照行业标准进行竣工验收,无偿移交我局。

   特此函,请函复。

 

  • 文件预览

  • 附件下载

  • 相关文章

当前页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