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食品经营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_公开目录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食品经营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2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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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22-06-28
  • 发文字号: 宝市监〔2022〕7号
  • 发文日期: 2022-06-21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市场监管局

 

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制定了《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食品经营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621


 

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食品经营监管工作要点

 

 

2022年是上海构筑未来发展战略优势的关键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立足食品安全的新形势新任务,立足问题导向,立足严的主基调,立足落实见效,立足保障党的二十大召开的政治要求,坚持稳安全、稳秩序,主动求创新、求变革,监管更精细、更精准,不断提高人们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现就2022年食品经营监管工作部署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关于“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食品经营过程监管、精准防控、“四个最严”、自律建设和共治共享,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和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底线,不断推动食品经营安全形势持续改善,提升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2022年,主要食品经营单位追溯覆盖率100%;食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集中培训不少于60小时;集体性食物中毒每年报告率5例以下/10万人。

二、主要内容和工作措施

(一)坚持过程监管,守牢食品经营安全底线

1.落实食品经营过程监管。全面贯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及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规定,加强食品经营事中事后监管,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完善风险分级管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高低与企业类别实施按频次日常监管基础,对一般风险企业实施按比例“双随机”抽查,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检查,对问题线索企业及抽检不合格企业实施飞行检查。聚焦食品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对网络订餐、直播带货、生鲜配送、无人餐厅、小菜店、连锁企业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高风险品种,完善并落实监管措施。严格工地食堂、养老机构和社区老年助餐服务等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开展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一件事”试点。持续开展餐饮服务提供者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2.突出重点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本区韭菜、豆芽、梭子蟹、淡水鱼等重点食用农产品整治提升工作。聚焦批发市场、网络平台、小菜店以及运输存贮等高风险薄弱环节,开展销账式治理,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治理。制定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文件,重点排查纯外卖餐饮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防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落实《上海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组织对校园食堂和集中供餐单位开展全覆盖风险排查。推进中小学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保持在100%,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80%,建立HACCPISO22000管理体系的校外供餐单位比例达到80%。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落实《上海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工作方案(2020-2022)》,有效遏制生产销售“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劣质食品等行为,提升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规范。

3.构建监督抽检全流程模式聚焦食品抽检“计划抽样”“检验结果”“核查处置”“数据利用”等四大重点环节,以实现计划抽样科学客观、检验结果真实准确、核查处置依法高效、数据利用全面精准为目标,构建食品抽检工作“抽、检、处、用”全流程闭环监管模式。加强对食用农产品、农村食品、网络订餐、“你点我检”等专项监督抽检,提高监管靶向性。加强抽样检验过程管理,加强不合格和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工作,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率达到100%。加强食品抽检承检机构评估考核,提高抽检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4.做好重大活动保障做好党的二十大、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等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及时制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开展对供餐单位安全性评估,组织开展活动期间巡查。

(二)坚持精准防控,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管控

5.加强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加大进口冷链食品市场监管,督促食品经营者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运用“沪冷链”系统等“五大措施”[1],严格落实“三专、三证、四不”[2]要求,严厉打击来源不明冷链食品走私入境。

6.督促餐饮行业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日常巡查和夜鹰专项,加强对餐饮行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餐饮落实场所消杀、落实从业人员每日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等疫情防控要求,发现未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及时督促整改。

7.全面整治食品经营隐患。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工作,做好处置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

(三)坚持“四个最严”,保持食品经营监管高压态势

8.严惩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实施“铁拳”行动,集中查办一批非法添加、食用油掺杂掺假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案件。加强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行政执法与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衔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执行“处罚到人”标准要求,推进落实严重违法的食品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对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切实把“四个最严”要求落到实处,落到每一起案件中。

9.强化公益诉讼衔接对食品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校园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销售食品安全等群众关切的问题,加强与检察机关协作沟通,深化食品经营领域的综合治理。充分运用权威媒体、网络平台等渠道,持续加大宣传和曝光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四)坚持自律建设,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10.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自查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风险管控、检验检测等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高风险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自查率达到100%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办法》,九大类食品的批发经营企业、批发市场、连锁超市(药房)、中型以上食品店等实现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覆盖率、信息上传率100%。落实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要求,食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不少于60小时。

11.开展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结合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百千万工程”,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继续推进不少于1个食品安全示范街区(路段、楼宇)、不少于100家网络食品经营示范店,不少于300家食品经营实体示范店的创建工作。

12.组织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活动。通过为消费者提供个性化服务,向广大市民征求意见,根据消费者提出的食品品种及检验项目,组织实施食品监督抽检。以食品安全现场快检为准,由工作人员对居民关注度较高的快检项目进行现场检测,让市民近距离观摩快检工作,进一步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度。

(五)坚持共治共享,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13.加强智慧监管。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将餐饮单位明厨亮灶系统接入监管信息平台,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餐饮单位建设。在食品经营企业关键操作环节和场所安装摄像头,推进高风险食品经营企业远程实时监控系统建设。

14.深化基层监管队伍建设继续发挥局快检实验室基层监管人员快检能力“孵化器”作用,开展快检常规培训带教,为基层所输送专业快检人才。充分发挥“脱产培训+监管带教”多元化培训模式,“实战+授课”多渠道教学,开展食品安全多主题培训和食物中毒专项培训,增强监管队伍执法高效性和针对性。

15.推动食品共治格局构建引入第三方机构,发挥其在评价、评估等方面专业性技术支撑作用,开展对高风险食品经营单位、学校和养老机构食堂等第三方质量评估,食品经营单位事中事后监管评估。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发挥保险机构风险管理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坚定政治信念。坚决拥护“两个确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时刻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对标对表,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极端重要性,打击危害群众利益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和开展食品安全领域综合整治工作的必要性,以实际行动和扎实成果体现对党的绝对忠诚。

(二)压实监管责任。要将食品经营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围绕工作要点,结合辖区特点,确定专项工作专人负责,责任到人、任务到位,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积极探索开展特色亮点和试点工作,努力夯实基层监管基础,不断提升食品监管水平。

(三)夯实监管基础。进一步将食品经营工作与“优化营商环境建功新时代”立功竞赛活动,大力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激励干部队伍不断提高做好食品经营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本领。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将工作要点内容贯彻落实到位。

 

 

 



[1] “五大措施”:人员健康管理、消毒、核酸检测、应急处置,使用“沪冷链”。

[2] “三专、三证、四不得”:落实专用通道、专区存放、专柜销售;查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无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无消毒证明、无核酸检测证明、信息追溯不全的不得生产加工或上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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