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关科室、职能部门、镇属企事业单位:
《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镇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已经镇党委会、
镇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0日
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镇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议事程序,实现政府集体领导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区及镇党委的决定决策的贯彻落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和镇党委决策部署,切实把握政府职责定位,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决定议题事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加强分析论证,凝聚智慧共识,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三)坚持依法依规决策。弘扬法治精神,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自觉遵守党章党纪党规,善于运用法治理念和思维,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决策,确保决策于法有据、合法合规,不断提高依法治镇、依法执政水平。
二、会议组织
(一)镇长办公会由镇长召集并主持,一般1-2周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和急需研究的重要事项可随时召开。
(二)镇长办公会出席人员为镇长、副镇长、纪委副书记、党政办主任,列席人员为人大主席、人大副主席、经发办主任。根据议题内容,经主持人同意,安排分管领导、政法干部、司法所所长、相关部门或单位负责人列席。
(三)召开镇长办公会应出席人员应达到三分之二以上。
(四)党政办负责镇长办公会通知、分发材料、布置会场。如不能参会,须提前向主持人请假,由党政办汇总。
三、议事范围
(一)传达贯彻市、区、镇党委的指示、决定和上级重要会议、文件、批示精神等;
(二)研究制定镇政府工作年度计划和专项工作计划;
(三)研究确定拟以镇政府上报下发的重要报告和文件;
(四)研究确定拟提请镇党委会研究确定的行政工作事项;
(五)研究确定拟以镇政府名义签订的重要经济和行政合同;
(六)研究确定镇政府投资建设的重要项目;
(七)研究确定对镇政府行政人员的重要奖罚事项;
(八)研究确定镇政府自身建设方面的重要问题;
(九)研究镇政府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重要专项问题和专项事务,听取各专项工作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十)其他需要列入镇长办公会讨论的事项。
四、议事程序
(一)会前准备。在接到会议计划召开的通知后,议题各呈报部门应在会前2~3个工作日将上会材料报送党政办(包含议题报批表和部门请示,报批表详见附件)。
党政办对材料内容进行初核,主要查看:
1. 内容是否表述清楚、一事一议、材料齐备;
2. 涉及列席单位、部门的,是否已征求意见;
3. 涉及经费支出是否征求经发办意见;
4. 涉及集体资产事项是否经过集资委会议研究;
5. 涉及小型工程是否经过小型工程会议研究;
6. 涉及表彰事项是否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7. 涉及重要协议、文件是否经司法所审核。
(二)讨论和表决。出席人员就有关议题发表意见,列席人员要围绕议题提出见解。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予重视,并吸收其合理部分。主持人要鼓励和支持参会对象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营造热烈有序的会议氛围。在充分讨论后,由主持人提出综合意见,进行表决。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赞成票需达到应出席人数半数以上。如对重要问题发生较大争议或内容论证不充分的,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作出决定,待酝酿成熟后,提交之后的镇长会议决议。
(三)会议记录。镇长办公会由党政办安排专人负责记录,详细记录会议时间、地点、出缺席人员、主持人、会议的议题、与会人员发言的主要观点和明确意见(重大问题记录时要尽可能记原话),表决的方式、结果等内容。由主持人、出席的班子成员审阅签字确认,按机要文件规范管理和归档。
五、会议纪律
(一)镇长办公会按会前确定的议题进行,原则会前不临时新增议题。
(二)镇长办公会议题内容严格执行一事一议制度,以便每一个重要事项都得到充分的讨论和决策。
(三)镇长办公会汇报人员一般是相关业务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因病因事不能参会的,由分管领导汇报。如分管领导、部门单位负责同志都不能参加会议的,议题暂缓,下次再提交会议研究。
(四)镇长办公会议题如涉及与会人员切身利益、奖惩事项的,必须执行回避制度。
(五)镇长办公会召开期间,出席和列席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保密纪律。会议讨论内容和过程不得外传,与议题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六、监督执行
(一)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责任单位、部门应在会议规定的时间内落实到位。及时汇报工作的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组织,并采取相应的改正措施,对执行不严、贯彻不力、进展不快的给予批评教育,并限期整改。
(二)事关经济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中心工作决策措施、较长时间段的实施意见等,由于客观条件、外部环境、国家政策法规等发生变化而不能继续执行和实施的,或者由于决策时各种影响因素考虑不全而产生某些偏差的,应及时召开会议重新讨论,充分论证,予以纠正,作出科学合理的决策、决定。
七、附则
本规则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附件:镇长办公会议题报批表
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党政办公室 2024年11月20日印发(共印50份)
镇长办公会议题报批表(样张)
科室、部门(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议题名称 |
主汇报人 |
列席或补充汇报人员 |
是否经过专题会议研究 |
是否提交党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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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XXX的情况汇报(如,关于开展XX路品质提升工程的情况汇报) |
XXX |
无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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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此处请用200-300字简要概括议题基本内容,包括事由、依据,所需经费金额(单位:万元,小数点保留两位),列支渠道,使用预算内经费或申请追加经费,操作流程(如,按照小型工程规范操作或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实施等)。
科室部门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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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办、纪委、经发办、司法所等相关部门审核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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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拟办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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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审核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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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主要领导 审批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说明:是否经过专题会议研究指小型工程需经过小型工程会议研究,集体资产事项需经集资委会研究;涉及经费支出需征求经发办意见;涉及表彰、荣誉推荐需征求党建办、纪委意见;涉及重要合同、文件需经司法所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