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友谊路街道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_街镇园区文件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印发《友谊路街道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友谊路街道 发布时间 2019-08-30
【字号
  • 所属类目: 街镇园区文件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19-08-30
  • 发文字号: 宝友工委〔2019〕44号
  • 发文日期: 2019-08-20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友谊路街道

各居委:

《友谊路街道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工作实施细则》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街道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友谊路街道办事处

2019年7月24日


友谊路街道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工作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进一步做好友谊路街道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工作,增强居民对垃圾分类的参与度、准确度,提升居住区垃圾分类实效,根据《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实施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工作导则>的通知》(沪绿容〔2019〕181号)的相关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在辖区范围内逐步推行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收运制度。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即居民在约定时间和约定地点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于收集容器,达到“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居住区”“五有”标准,切实提高居民源头分类投放实效

二、实施范围

街道辖区内所有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各类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以定时定点分类投放为主,其他投放方式作为补充,因地制宜,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

三、职责分工

1.街道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下设社区管理办、绿化市容所、房屋事务管理所、城管友谊中队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推进、监督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工作的实施。

2.各居民区:居委党组织承担社区总牵头的责任,发挥“三驾马车”协同配合作用,带领居委、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共同推进落实小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工作。

1)在开展垃圾分类定时定点前充分听取居民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从长效常态管理角度制定本小区的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方案及垃圾箱房改造、使用方案(一居委一方案),合理设置定时定点投放点位、误时投放点位、投放时间、干湿垃圾桶数量配比、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交付点位。

2)通过“入户宣教”向每户居民发放生活垃圾分类告知书,充分利用小区公共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楼道公示栏、社区通等手段公示定时定点投放点位、误时投放点位、投放时间及相关要求等。

3)按照小区的空间大小、志愿者人数等情况,合理开展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工作,定时定点投放点位至少安排1名志愿者值守,做好开袋检查、指导和劝导工作。

4)在定时定点投放点创造便于志愿者和分拣员开展工作的条件,如点位周边可提供移动式遮阳避雨器具和防蚊防晒用品等。

5)在非定时定点投放期间,出现居民随意丢弃垃圾现象的,做好线索排查,留存相关乱投放证据,会同物业公司、社区民警等多方力量上门宣传告知,做好记录和录音等证据留存,连续3次以上拒不改正的纳入小区垃圾分类黑名单,并报城管部门。由城管部门对屡教不改,情节特别恶劣的居民按条例及时跟进执法。

6)定期召开居委、业委、物业三方联席会议,有需要的邀请民警、城管共同参与,研究解决小区垃圾分类存在的各类问题,归纳经验,报送先进案例,汇总问题,提出应对措施和整改建议,梳理需要街道解决的疑难问题并上报领导小组。

7)根据各居民区实际情况,组织小区垃圾分类黑名单中的居民参加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可以抵扣相应的处罚。

3.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管理责任人,协助居委开展好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相关工作。

1)在小区确定的定时定点投放点位(即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交付点: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交付点选择相对开阔区域,一般以定时定点的点位为主,原则上每个小区不超过3处)。每个点位安排分拣员1名,主要负责该点位的垃圾清扫、垃圾干湿桶的驳运调配、垃圾二次分拣,清洗垃圾箱房和垃圾桶等工作(售后房在区里未明确相关职责单位前,仍由环卫公司延续原清洗方式)。

2)在定时定点投放点位周边采用洗手桶等简易方式提供水源,便于居民在分类破袋投放时段进行清洗。

3)根据小区分类垃圾的产量,合理配备干湿垃圾桶,基本上以3:1配备,即3个干垃圾桶和1个湿垃圾桶,也可根据冬季和夏季分类情况适当调整干湿桶配备数量。

4)垃圾桶采用权属标记制度,由物业公司在每个垃圾桶侧面位置统一喷涂各居民小区名称和编号,避免环卫公司在装运过程中出现垃圾桶错送现象;在环卫分类收运将垃圾桶归还后,保洁员及时把垃圾桶按箱房分类标识复位,便于第二天居民分类投放。定期检查,确保标识清晰。

5)在定时定点投放点开放时间段内,出现垃圾箱房内干垃圾桶满溢的情况时,由分拣员及时更换,将满溢的干垃圾桶通过短驳等方式拖至其他关闭的垃圾箱房内,调换空桶至定时定点投放点位。原则上湿垃圾桶由于重量问题不建议短驳调换。

6)在非定时投放时间段外,分拣员要加强巡视,及时将地面垃圾收集分类投放,保持小区环境干净整洁。

7)保持垃圾箱房和垃圾桶等设施设备整洁规范,出现损坏情况时,及时进行修复或者更新。

8)根据环卫公司制定的居住区干湿垃圾收运时间段,或者收到环卫公司即将作业的告知后,及时将非定时定点投放点位的生活垃圾桶,分类驳运到定时定点投放点位(即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交付点)。

4.业委会:应当将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要求纳入物业管理规约中,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约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切实履行自身职责,筹措资金,协同居委会和物业把居民团结到一起,共同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分类,维护小区公共环境卫生。

5.环卫公司:环卫公司做好与居委、物业的对接工作,将收运中干湿垃圾混投现象及时告知所在居委、物业,并报街道绿化市容所。

1)制定居住区干湿垃圾收运时间表或者提前半小时告知即将作业的小区物业公司做好收集运输相关准备工作,原则上商品房小区收运后把分类垃圾桶原出原还至该小区。

2)在作业期间,做好垃圾箱房及其作业场所周边2至3米范围内的清扫工作,做到车走地净。

3)在小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交付点,对居住区干湿垃圾进行分类清运,收运车辆具有明显分类标识,严禁混装混运,并按垃圾种类质量进行检查、记录,及时反馈给居委、物业公司、街道减联办。

4)在区里出台新的文件规定前,负责售后房小区垃圾桶更新、垃圾厢房和垃圾桶清洗工作。

四、分类设施设备配置

1.定时投放点设置。小区可按照每300至500户居民设置1个定时定点投放点,具体点位数量和区域根据小区空间条件、保洁员人数、分拣员人数、志愿者人数、小区居民原有投放习惯、原绿色账户积分扫码点、垃圾房位置和小区居民活动轨迹等因素合理确定。定时定点投放点开放时长每日设置为4小时,并选取居民投放垃圾的高峰时间段(一般为上午2小时和傍晚2小时),开放时间段和时长可根据小区定时定点推进的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及增减。有厢房的小区,除定点定投点位外,其他厢房改作他用,并锁闭。

2.误时投放点设置。严格控制误时投放点设置,最大限度引导居民养成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如需设置,最多不超过2个,确保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将垃圾投放到定时投放点的居民可以将垃圾投放在误时投放点。误时投放点可通过安装监控、加大巡逻频次、破袋查证等方式加大对误时投放人的外部约束。误时投放点投放时间由居民区自行规定,但不建议24小时开放。

3.可再生资源回收点设置。示范小区或者有条件有意愿的小区可以设置1处或者多处可再生资源回收点,便于居民变卖可回收物。可再生资源回收点设置可以利用小区空余的垃圾箱房、智能化回收箱等,回收途径可以电话预约上门回收,下载智能化回收箱APP自主投放,居民自行把可回收物交投小区前端收运人员(保洁工)。低附加值的玻璃瓶、泡沫等利用回收点暂存,由藏宇回收车统一收运,玻璃瓶收集后必须用编织袋收纳,泡沫用绳子捆扎。其他小区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取上门回收等方式解决居民回收诉求。

4.垃圾箱房改造。对于垃圾箱房未改造的小区,确有改造需求的,可以采取由区绿化市容局统一改造、纳入旧房修缮改造计划或者自行改造三种方式。鼓励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点(即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交付点)的垃圾箱房改造采取自行改造方式,对于垃圾箱房已改造但有意愿微更新、微调整的小区也可自行改造。自行改造垃圾箱房的小区,街道将以贴补形式予以支撑,原则上按照街道、物业及业委会3:7的比例进行分配。各居委改造垃圾箱房的费用支出可以通过协调业委会、合理分配党建经费和小区公共收益经费等方式筹措。

5.分类驳运机具配备。由各居委根据实际需求,协调业委会或者合理分配党建经费自行采购。驳运机具分类标识明显,驳运时严禁混装混运。

6.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交付点设置。定时定点投放点位即为环卫公司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交付点位,并设置铭牌公示。

7.非定时定点投放点位调剂。由居委协调业委会、物业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可以作为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位、干垃圾桶统筹调换点位、可再生资源回收点位、分拣员二次分拣点位等,使小区垃圾箱房效用发挥至最大化。

五、指导人员配置

1.志愿者:居委按照小区的空间大小,原则上每400户配备1名志愿者,居民逐步养成破袋分类投放习惯后,志愿者可逐步递减。

2.垃圾分类专职管理员:每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备垃圾分类专职管理员,原则上由小区经理担任并负责。

3.保洁员(分拣员):原则上每个定点定投点位配备1名保洁员(分拣员)。

4.监督员:原则上由居委主任或专职卫生干部担任,主要负责监督查看志愿者上岗情况、垃圾分类专职管理员对小区垃圾分类管理情况、以及保洁员二次分拣质量和日常保洁等情况。

六、实施步骤

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以点带面,逐步推开。

(一)推进期

1.配置分类设备。工作领导小组敦促相关责任部门、人员实施定时定点投放点的设置和改造;物业(环卫)按照实施方案配置符合本市分类标准及标识标志规范的分类收集容器;业委会按需购买分类驳运机具。

2.广泛宣传告知。绿化市容所组织居委、志愿者、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保洁员、监督员等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结合小区实际情况,要求掌握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知识、分类收集与驳运操作规范,以及与居民在分类投放时的沟通技巧。各居委会组织志愿者,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和定时定点告知工作,入户宣传要求每半年1次,垃圾分类专题宣传活动每季度1次。

3.落实值守指导。定时定点实施初期(至少3个月),落实每个点位至少1名志愿者、1名分拣员进行值守,指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组织监督员在小区内进行巡查,督促志愿者规范指导,防止居民随意投放垃圾,做好规劝引导;保洁员做好二次分拣,即时反馈每日分类情况;物业增加巡查、保洁频率,防止发生环境卫生质量下降,做好对约定时间段以外各点位及其他区域内垃圾非规范投放现象的记录、反馈和公示。

4.平稳引导过渡。在撤桶并点的定时定点制度实施初期,居委应当充分倾听民意,合理设置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点位,在原有分类投放点位上设置明显提示标语,引导居民在并点处投放分类垃圾,在居民分类意识形成后,可逐步递减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点位。

(二)维持期

1.转变值守巡查机制。可根据定时定点制度推进成效,逐步减少志愿者值守、监督员巡查等监督手段的时长或频次,最终实现居民的自觉定时定点分类投放。

2.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先进表彰、社区红黑榜等公示方式,增强居民垃圾分类积极性,将绿色账户与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积分兑换的激励作用,巩固居民定时定点分类投放习惯;通过绩效考核等考评手段,确保工作小组各成员及相关推进人员职责落实。

3.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居委对本小区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实效、入户宣传、专题分类培训、居民的参与度、干湿分类垃圾的纯净度、环卫分类收运、志愿者和保洁员等工作情况进行记录,并组织物业、业委会、居民代表等人员每月开展1次自评估,检查本小区垃圾分类投放情况,根据评估结果,汇总问题,提出对策,总结经验,适当改进硬件配置和管理方式,切实提升小区垃圾分类实效。

以上规定如与市、区相关文件冲突,以市区文件精神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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