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宝山区大场体育场土地房屋资产
划归宝山区体育俱乐部的函
宝山区国资委:
原大场体育场位于大场镇少年村路2号是宝山区体育局下属全民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青少年业余训练和公共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原大场体育场占地面积约11亩,现有办公用房196.9m2,训练房130.6m2,车库50.7m2,室内溜冰场1050m2,足球场3052m2,建筑面积1426m2。
根据区编委宝编〔2007〕26号文的批复,撤销宝山区大场体育场单位,原有事业编制转入宝山区体育俱乐部,鉴于以上情况,为了便于使用和管理,建议把大场体育场拥有土地、房屋等资产划归我局所属宝山区体育俱乐部。
当否,请函复。
上海市宝山区体育局
201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