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怡佳:
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人民政府于2025年7月4日作出沪宝高府告字﹝2025﹞第110105号《权利义务告知书》,经直接送达、电子送达、邮寄送达未果,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你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该文书;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3日
联系人:张昱诚 联系电话:56200501
联系地址:高境路30号3楼
办
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人民政府送达公告(伏怡佳)
信息来源:
高境镇
发布时间
2025-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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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类目: 行政处罚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公告
- 发布日期: 2025-08-13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5-08-13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高境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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