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山区文物保护点利用锁厂老厂房修缮工程施工方案的批复_公开目录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宝山区文物保护点利用锁厂老厂房修缮工程施工方案的批复

信息来源: 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 202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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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体       裁: 批复
  • 发布日期: 2020-03-12
  • 发文字号: 宝文旅〔2020〕3号
  • 发文日期: 2020-03-10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文化和旅游局

上海利用锁具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利用锁厂屋面抢修工程施工方案》已收悉。利用锁厂是宝山区文物保护点,根据《文物保护法》、《上海市文物保护条例》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对利用锁厂实施修缮工程。

二、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你单位修缮该房屋,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做到“修旧如旧”。该修缮工程应按照专家论证结论中提出的意见具体组织实施。

三、根据《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迁移、修缮工程竣工后,须报我局组织验收,并应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

四、在修缮工程实施过程中,你单位应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文物建筑安全。

五、在修缮工程中,涉及到规土、房管、建交、消防、环保等部门审批的,须按相关部门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宝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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