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25年3月,上海市宝山区审计局对上海市宝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区城管执法局”)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下属上海市宝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以下简称“区城管执法大队”)。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城管执法局是区级预算主管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由区城管执法局本部和1家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区财政局批复区城管执法局2024年度部门财政支出预算总额为3535.75万元,调整后的财政支出预算总额为3812.86万元。2024年,区城管执法局实际收到财政拨款3476.9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城管执法局能够根据国家预算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好本部门2024年度预算编报工作。预算执行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服务采购管理不规范。区城管执法局在选择供餐服务承办单位时,未按内部管理规定进行三方比价或邀标。
(二)油卡沉淀资金较多。区城管执法大队未严格落实“一车一卡”管理要求;按年平均加油量测算,截至2025年2月油卡余额尚可使用5.95年。
(三)固定资产管理薄弱。区城管执法大队未定期盘点固定资产、台账记录不全、未张贴资产标签,抽查发现18台照相摄像设备闲置,部分资产账实不符。
(四)已完工项目未及时结转。区城管执法大队2021年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视频综合管理平台信息化项目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涉及金额33.4万元。
(五)合同签订不规范。抽查发现,区城管执法局部分合同缺少订立日期或签字盖章,合同信息要素不全。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服务采购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区城管执法局严格按照内部规定执行服务采购流程;在油卡使用管理方面,要求区城管执法局严格落实“一车一卡”管理制度,合理有效使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避免财政资金沉淀;对固定资产管理薄弱的问题,要求区城管执法局定期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完善资产管理台账,确保账实相符,盘活利用存量资产,按公物仓管理制度及时将闲置资产纳入公物仓管理,避免浪费;对已完工项目未及时结转的问题,要求区城管执法局督促下属单位规范固定资产财务核算,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完整反映资产状况;对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区城管执法局完善合同要素,规范合同签订。
具体整改结果由区城管执法局向社会公告。
上海市宝山区审计局
2025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