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宝山区城管执法系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意见_部门文件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加强宝山区城管执法系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意见

信息来源: 区城管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22-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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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部门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意见
  • 发布日期: 2022-06-03
  • 发文字号: 宝城执〔2022〕5号
  • 发文日期: 2022-05-30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城管执法局

局机关、各中队:

根据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我市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具体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区城管系统常态化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确保执法工作和日常生活秩序平稳、有序运转,制定本意见。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防疫工作相关部署,全面实施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加强科学防控,注重有效防控,因时因势,未雨绸缪,统筹抓好疫情防控与执法保障工作,助力复工复产、复市复学,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保障城市有效运行,推动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正常开展。

二、工作职责

区城管局:主要职责是加强对基层各中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检查督导;及时传达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指示精神;根据疫情防控“手势”,及时下发疫情防控执法工作指南;完成上级安排其它任务。

基层中队:基层各中队党政主要领导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严格按照区城管局和各街镇防疫工作要求,抓好常态化防疫工作和执法工作;落实好管理责任,做好辖区工作人员管控,严格落实防疫各项措施;加强辖区办公场所、公共环境等区域环境消杀、应急物资保障等防控工作;完成区城管局和街镇赋予的其它任务。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执法与防控相结合。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执法工作,做到执法与防控“两手抓、两手赢”。

(二)坚持宣教与处罚相结合。强化执法就是为民服务的理念,执法中既要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劝阻改正,又要情理并融、刚柔并济,对拒不改正、不配合的要依法处罚。

(三)坚持常态与应急相结合。要按照防控要求,严格措施,做好疫情常态化下执法保障,遇到疫情突发情况,能做到快速响应,按应急流程处置。

四、主要措施

(一)人员防控管理

1.区局机关、基层各中队对所有进入本单位的人员在入口前核验“场所码”或“数字哨兵”,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不漏一人,绿码以及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予以放行,发现非绿码人员,应立即做好控制,及时报告。区局机关及直属中队应立即向区局协调科报告,基层中队应立即向辖区所属街镇(城工园)疫情防控办报告,严格按照红黄码人员处置流程处理;核酸报告超过72小时的人员不得进入办公场所。

2.区局机关、基层各中队在恢复正常工作后,对工作人员(含第三方工作人员、物业、厨房等工勤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实行“办公——居所”点对点上下班交通管理,(上级另有规定,按上级要求执行)下班后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在岗期间非执法人员实行相对封闭管理,外出执法人员按要求落实好防疫措施。

3.区局机关、基层各中队应按照上级要求加强对本区域工作人员的核酸检测频次、抗原自测频次、场所消杀等防疫规定要求,定期开展检查,督促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好防护“三件套、五还要”。

4.区局机关、基层各中队要多渠道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引导工作人员加强个人防护,特别是在使用公共交通通勤时,必须全程规范佩戴N95口罩。注意勤洗手、常消毒,保持2米以上社交距离。办公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5.返岗人员一旦发生核酸检测、抗原检测结果异常,或身体不适(有鼻塞、流涕、咽痛、头疼、发烧等症状),必须立即向科室、中队负责人报告,并立即停止工作活动,做好个人防护,并按相关防疫规定做好应急处置。

(二)工作运行管理

6.工作人员在办公区域内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在岗期间尽量在自己办公室所在楼层活动,不串门,不聚集,非必要不出办公室,安全使用消毒用品,加强室内环境及个人卫生管理,保持2米以上社交距离,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禁止使用中央空调。

7.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减少外来人员来访。会议活动原则采用视频会议方式,尽量不召开线下会议,不得在视频会议中讨论保密事项。确需召开线下会议的,审慎控制参会人数,人员就坐间隔2米,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会前会后注意会场环境的消杀。尽量不外出参加会议活动,也尽量不要求外单位人员来参加线下会议。

8.公文流转应采取非接触方案,对外来纸质文件应及时消毒。内部文件流转,尽量通过网络渠道,优先使用内网。

9.强化保密意识,在岗位人员和居家办公人员之间不得通过互联网传递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事项,包括涉密文件材料、会议内容等。

10.加强消杀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消杀工作要做到“科学消杀、依规消杀”。根据岗位的需要,明确穿脱防护服的规范操作,细化着防护服时的注意事项;门卫特别要做好外来物品的消杀静置工作,未经消杀的物品不能进机关大楼。

11.按要求做好门岗、食堂、会议室、卫生间、洗浴房、茶水间、公共走廊等公共区域和进出车辆的整体消杀,认真落实日常消杀工作,做到“重点突出、全面彻底、应消尽消、不留死角、不留后患”。

12.根据实际情况实施错峰就餐,工作人员取餐、倒餐必须规范佩戴口罩,不面对面用餐,采取一切必要手段防止人员密集、交叉,加强食品卫生、温度控制等安全管理。

13.外出执法人员要结合工作实际,特别是要根据执法任务的风险等级,相应做好执法队员的个人防护、扫码进出、车辆内部消杀等工作,执法车辆应严格遵守车辆管理规定,保持良好的车容车况,确保安全行车。

14.强化重点岗位场所和人员风险管控,提升加大高风险岗位场所疫情防控等级,特别加强受理窗口、信访、门岗、会务等高风险人员个人防护的分类管理,尽量固定岗位固定人员,视情增加核酸或抗原自测的频次,增强防控预警机制,减少与办公楼内其他人员的接触。

(三)常态应急管理

15.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基层各中队要根据区局和辖区街镇要求,按照疫情防控职责,合理确定防疫物资清单,储备好人员防疫物品、办公场所环境消杀用品等物资,定期做好个人防疫物品的配给,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16.携带部分个人用品。区局机关、基层各中队工作人员在返岗时应携带部分个人生活用品做好应急准备,应对因居住社区突然封控而不能回家,或者因办公场所所在地被属地防控部门封控的情况。

17.加强中队安全工作管理。要围绕本中队疫情防控、消防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交通安全、防汛防台等情况,进行隐患排查,做好各类日常巡检、设施维护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准备,确保本单位工作安全有序运行。

18.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要针对奥米克戎病毒株的特性,按照发现异常、应急管控、核酸复核、通知报告、流调运转、环境消杀、封控管理等流程,进一步完善中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对单位可能发生的冠肺炎疫情做好充分的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区局机关、基层各中队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细化防控措施;要对各项工作再筹划、再部署,从严从紧,抓好疫情防控和执法工作,真正做到防疫常态化、管理正规化。

(二)加强风险预测,进一步提高防控实效。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开展风险点排摸和检查,找准薄弱环节,完善防控工作,及时补齐短板漏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即知即改,要定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安全检查,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舆情监测,进一步提高防控意识。要加强应急值守和舆情跟踪,保障工作正常运转,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保持通讯畅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遇突发事件、重大舆情或其他重要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按规定流程,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置。

(本实施意见应及时根据上级防疫要求做好调整)


附件1:重点人员应急处置流程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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