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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审计局关于本区2016至2017年度 为老服务项目扶持资金投入使用管理 及效果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

信息来源: 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 2018-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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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审计结果公告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体       裁: 公告
  • 发布日期: 2018-11-30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18-11-30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8年2月至4月,宝山区审计局对本区2016至2017年度为老服务项目扶持资金投入使用管理及效果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2016年至2017年,市、区两级财政以及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累计投入为老服务专项资金70759.08万元,两年支出69229.35万元(主要是老年综合津贴54075.33万元,拨付街镇11366.66万元),上缴财政787.67万元,两年结余742.06万元。审计调查涉及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老龄办)、6个街镇所属为老服务中心及8个助老服务社、11个养老机构、4个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和助餐点、9个老年活动室和9个村居委。抽查资金65047.80万元,占总支出的93.96%。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区积极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两年均完成为老服务实事项目目标任务,多样化养老服务供给体系日趋成熟,“老有所养”范围不断扩大,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但审计调查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改进的地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管理办法不够完善管理办法不够细化,上门服务员工资、奖金标准和福利待遇等还缺乏指导性意见;部分街镇扩大了结余资金使用范围,用于发放助餐人员、管理人员和第三方日托机构人员工资。

(二)日常管理和考核还不到位。高龄老人牛奶赠饮审核把关存在不足;抽查的部分街镇为老服务资金财务核算不够清晰;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考评还不够到位,且个别街镇存在派工不规范的现象。

(三)部分街镇养老设施委托经营管理权责义务不够明确,有的养老设施未在委托合同中约定经营管理要求,有的养老设施收费标准均由受托经营单位自行制定,有的养老设施收费定价未按合同约定执行。

(四)区域间养老床位供求不平衡,部分床位未充分利用。我区虽已达到市要求的郊区养老机构床位占区域老年人3.5%的规定,但各街镇间养老床位存在供求不平衡的现象。

(五)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尚未完全体现,部分日间照料中心上门人数较少,助餐点实际就餐量仅占预期供餐能力的56%,未能达到预期效果。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以上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建议区民政局加强养老服务业务管理制度建设,增强制度可操作性;督促基层单位完善内控机制,切实履行日常审核和监管职责;加强为老服务资金使用管理和检查,提高回访检查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确保专项资金使用规范和安全;切实落实《上海市民政局关于本市公建养老服务设施委托社会力量运行的指导意见(试行)》,确保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健康运行;进一步提高为老服务设施利用效率。

四、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民政局等单位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关于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结余资金扩大使用范围的问题,区民政局已与各相关街镇协商,下一步拟发通知收缴所涉及的资金,并表示将督促街镇切实履行日常审核和监管职责。关于日常管理和考核还不到位的问题,区民政局一是增加了高龄老人牛奶赠饮的回访抽查比例,并要求各街镇对享受老人每2个月实施复审;二是表示将加强与各街镇财务对账,进一步明确为老服务资金财务核算要求;三是组织各街镇培训,并建立了第三方监督检查制度,规范街镇派工并提高服务质量。关于部分养老设施委托经营管理权责义务不够明确的问题,部分相关街镇已按有关要求签订了新合同与补充协议;区民政局进一步明确了公建养老机构委托社会力量运营的有关要求。关于区域间养老床位供求不平衡的问题,区民政局明确了各街镇至2020年末的养老床位建设指标,并表示要加快已结构封顶的养老机构的开业启用,对设施条件较陈旧的养老机构实施改造,提高养老机构的入住率。关于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尚未完全体现的问题,区民政局表示将加强宣传和引导,并提供适当补贴吸引老年人充分使用社区养老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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